#販售

攜帶或郵購國外食品 未經查驗不可售

攜帶或郵購國外食品 未經查驗不可售#販售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年關將屆,國人常趁春節連續假期至國外旅遊,同時攜帶土產品或伴手禮食品回台;或跨境網購海外食品,除供自己食用外,如於自家或他人店面販賣,或上網轉售,小心可能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簡稱食安法)。無論為自行帶入或網購、郵購國外食品,如超過免驗範圍未申請查驗,或未經查驗而自行販賣、轉售,則違反食安法第30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之罰鍰,違規產品後續可能面臨退運或銷毀之命運。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可參考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免申請查驗之相關規定為:(一)依據食安法第30條規定,輸入食品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辦理免驗:1.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2.輸入食品容器、具供個人自用: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同規格數量未逾四件,或價值超過一千美元且數量為一件。3.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十二瓶,合計不超過三十六瓶。(二)依據財政部訂定「入境旅客攜帶應稅物品、菸酒、外幣、農畜水產品限量規定」,與食品有關尚有農畜水產品類限6公斤內,其中,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得超過1公斤;大陸地區之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罐頭限量各6罐。食藥署提醒您,自行攜帶或網購、郵購國外食品,如不符上述可免驗之相關規定,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取得輸入許可通知。勿違法販售未經查驗許可之食品,以免觸法受罰。

違法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最高罰5萬

違法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最高罰5萬#販售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桂榕/綜合報導)菸品是國人健康危害的頭號殺手,也常是青少年第一次嘗試的成癮物質,依據美國國家成癮物質濫用中心報告,發育中的腦部對尼古丁相當敏感,菸品的尼古丁會影響青少年的大腦發展結構、影響學習,且愈早吸菸者成年後愈容易成為重度吸菸者,亦使青少年更容易受到非法藥物的誘惑。依國民健康署調查,發現有超過5成吸菸學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並有超過4成的商家違規賣菸給青少年,國民健康署呼籲,菸品販賣業者應善盡社會責任,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之立場,共同守護青少年的健康。學生買菸未查看證件 最高罰5萬元為了減少青少年接觸菸品,包括便利商店在內的所有商家應謹守不賣菸給青少年之規定,根據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超過5成的國中吸菸學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顯見販菸業者未能落實查驗消費者的年齡及證件,因此加強查察是政府執法的重點。健康署呼籲商家勿心存僥倖,務必落實第一線賣菸人員的教育訓練,遇到身著制服的學生或是需要確認年齡的顧客,應確實查驗身分,除口頭詢問亦請其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查證是否已滿18歲,若購買者無身分證明文件或不出示,即應拒絕販售,保護青少年遠離菸害。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同法第13條並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勇敢拒菸 別再抽了!吸菸者壽命少15年如果孩子誤染菸癮,可教育孩子抽菸對身體的傷害嚴重性,引導孩子戒菸。菸品經燃燒後會產生超過7,000種化學物質,其中已知至少有93種的致癌物質!菸草內主要引致癌症的焦油,可能直接引發的癌症包括肺癌、口腔癌、咽頭癌、食道癌等,而間接可引發的癌症包含頸癌、血癌、胃癌、肝癌、腎臟癌、胰臟癌、大腸癌、子宮頸癌等,所有癌症死亡人口中,30%和吸菸有關。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統計,全球平均每5秒鐘就有1人死於與吸菸相關疾病,吸菸者的壽命也較不吸菸者平均減少15年。吸菸者除接受戒菸治療外,也可藉由咀嚼蔬菜條、無糖口香糖來滿足手慾與口慾,並建議多喝開水及攝取富含維生素A、B、C的食物,來加速代謝體內的尼古丁,幫助提振精神、紓解壓力、平緩情緒,以提高戒菸成功率。此外,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呼籲,家長應多關心孩子的的交友狀況,輔導青少年妥善規劃零用錢使用方式,並教導孩子勇敢拒菸,向菸說不,作自己的主人。 

網路販售安眠藥 如同賣毒品

網路販售安眠藥 如同賣毒品#販售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為保護民眾要用安全,日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並無核准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尤其是安眠藥具有成癮性,屬於管制藥品亦屬第三或第四級毒品。若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濫用及社會危害,非法販售者,恐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毒品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藥品非商品 醫師需維護用藥安全藥品不同於一般商品,尤其是安眠藥,須由醫師親自診治病人後,依其病情開立處方箋,避免應病人要求,以自費方式任意開立安眠藥,讓病人有轉賣圖利之機會,同時藥師亦應負起處方確認之責始得調劑供應,以維護病人用藥安全。對此,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為貪圖小利,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果有焦慮或睡眠障礙的情形,應找專科醫師看病,並依醫師的指示服用藥品,千萬不要自行上網購買來路不明藥品,以免受騙上當。

業者勿售菸品予未成年 違者恐受罰

業者勿售菸品予未成年 違者恐受罰#販售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香菸經常是青少年物質濫用的入門物,一旦開始吸菸,日後將有更高的機會使用酒及毒。為保障青少年健康,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基隆市信義區衛生所張賢助主任表示:為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加強向學校或補習班周邊商家宣導不得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雖菸害防制法並未規範購買菸品者須出示證件,且部分購菸者不易辨識是否已滿18歲,故提醒業者懷疑購菸顧客為未滿18歲青少年可要求出示證件,若其拒絕時建議不要賣或提供菸品。因此,若民眾能主動出示證件,便可降低青少年取得菸品的機會。基隆市信義區衛生所張賢助主任指出:青少年吸菸最主要是模仿身邊家人,若學校教職員協助學生戒菸及拒絕菸害外,共同以身作則一起推動校園菸害防制工作,維護青少年之健康。

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觸法 查詢藥物許可證

網路販售醫療器材觸法 查詢藥物許可證#販售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網路購物是近年來新興的交易型式,民眾在網路架設虛擬店面或透過網路交易平台、部落格販售商品,跟傳統店鋪比起來相當便利,網路上除了一般日常家用品,許多人會將個人或親友購買的醫藥用品,常見醫療器材如:血壓計、血糖機、保險套、拋棄式隱形眼鏡、痘痘貼等,而藥品如:小花眼藥水、解熱鎮痛劑、中藥四物湯等上網販售,但小心這樣的行為可能觸法!上網販售醫療器材已經違反規定,輕者裁處罰鍰,重者(販售不法藥物如:偽、劣、禁藥)將被移送法辦,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做出危害民眾健康的,行政院衛生署目前尚未核准網路虛擬通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如有違規販售或廣告者,經查證屬實,依據藥事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之罰鍰,若所販售之醫藥用品係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者,甚至已觸犯刑罰。雲林縣衛生局提醒,若有購買醫藥用品之需求,仍須至領有藥局(商)許可執照之實體通路營業處所,如藥局、醫療器材行等處購買,除有專業醫療人員諮詢與指導外,也能掌握產品來源,此外亦可透過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產品詳細內容以確認產品合法性,切勿購買來源不明之藥品,且盡量別再網上購買醫療產品,確保品質的安全。

菸品販售通路商簽署 拒售予未成年

菸品販售通路商簽署 拒售予未成年#販售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今日舉辦「拒售菸品.肺健康」愛心商店簽署活動,結合嘉義市五大菸品販售通路商: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菸酒有限公司及傑太日煙有限公司,共同簽署愛心商店,支持「拒售菸品、檳榔、酒予未滿18歲青少年」!活動五大菸品販售通路商共同支持「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拒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活動中邀請曾榮獲最佳衛教素材創意獎「無菸氧樂多偶劇團」,以活潑逗趣的方式示範演出「拒售菸品.肺健康」行動劇,高齡的阿公阿嬤反串青少年可愛模樣,意圖挑戰18禁,各個花招百出想攻破老闆娘阿菊姨的心防,阿菊姨老神在在真金不怕火煉,巧妙運用「停、看、聽」技巧,成功打消青少年買菸的念頭,並親切叮嚀「吸菸有害健康喔!」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未成年青少年吸菸,將嚴重影響其健康、成長及發育,根據統計,未成年少年最常前往便利商店、網咖、檳榔攤購買菸品,因此呼籲業者販售菸品時,請記得「停、看、聽」,透過身分證辨認及詢問等方式確定購買者是否已年滿十八歲,若違法販售,業者將被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也請家長多關懷孩子的生活,避免孩子接觸菸品,危害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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