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黃苡安/綜合報導)42歲李小姐三年前沐浴時,摸到左側乳房有個小腫塊,因為沒有不適而不以為意,直到去年腫瘤擴散到皮膚表層,導致潰爛,發出惡臭才趕緊就醫,沒想到腫瘤已達15公分,且有肺臟、骨頭及淋巴腺等多處轉移,確診為乳癌第四期。一開始李小姐認定自己罹患絕症,已屬末期,拒絕接受治療,但在醫師鼓勵下,歷經半年化療與兩年標靶治療控制,腫瘤已消去許多,最後再進行乳房部分切除手術,如今狀況穩定,順利回歸職場和家庭。過去認為治療無助存活率 多採姑息療法台北慈濟醫院張耀仁副院長指出,根據國健署2018年的癌症登記報告顯示,全體乳癌患者中,50歲以下診斷出乳癌比例約為34.4%,而乳癌第四期患者佔了其中的5.2%。第四期乳癌指的是超越乳房及腋下淋巴結的遠端轉移,常見轉移處有骨骼、肺臟、肝臟,甚至是腦部等。過去普遍認為,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對第四期癌症患者的長期存活無助益,因此多選擇姑息療法。張耀仁副院長表示,現今醫療進步,化療、標靶治療、荷爾蒙治療,甚至免疫藥物等,除了能大幅改善乳癌第四期患者的症狀及生活品質外,也能提高長期存活率,其中也包含手術治療。2020年張耀仁副院長與台大公衛研究所合作,從國健署癌症資料庫中蒐集2011~2014年共1947筆乳癌四期患者資料分析,將其分為兩組:一組732人曾接受乳房切除手術,另一組1215人只做過簡單切片,未做過任何手術治療,追蹤時間的中位數為38.2個月。同時將各種變數合併考量,包括年齡、是否做過化療、電療等,最後兩組比較發現,經手術治療的乳癌第四期患者,其5年存活率明顯高於另一組,以整體存活率而言,手術切除組5年存活率達5成。別因恐懼耽誤病程 20歲後應定期自我檢查張耀仁副院長指出,原則上,醫師會根據乳癌病理切片再加上影像檢查,判斷為四期,再依乳癌的基因型態判定次分型,而後擬定治療方向,如李小姐為HER2(第二型人類上皮生長因子受體)陽性,治療方向即為化療合併標靶治療,再視乳房腫瘤消除情況,評斷是否需進行手術切除。張耀仁副院長呼籲,罹乳癌應及早諮詢醫師建議,接受治療,千萬別因恐懼耽誤病程。女性過了20歲後,應維持定期自我檢查的習慣,留意家族病史,養成規律運動,遠離菸酒等致癌因子,過45歲每兩年做一次乳房X光攝影篩檢,若有家族病史,可提早至從40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