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性別篩檢違法,嚴重者廢除醫師證書
2011/5/16(2022/3/15 19:53更新)
針對部分醫院或醫師疑似以「性別篩檢」方式讓孕婦「包生男」,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今(16)日表示,使用性別篩選違反醫師法,並嚴重違反醫事倫理,會受到醫界唾棄,將儘速於2個月內調查,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嚴重者廢除醫師證書。
衛生署日前發布去年男女嬰出生比,發現部分縣市男嬰比居高,由於部分國人存有重男輕女觀念,因此坊間常有「包生男」的秘方傳言,甚至有部分的醫療院所採用「精蟲分離術」協助孕婦進行篩檢,衛生署指出,依去年出生通報資料,北市某醫院醫師每接生11個寶寶就有10個是男生,而新北市更有某診所每接生10個嬰兒就有9個是男生,全台推估3000多女嬰遭墮胎。
江宏哲今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性別篩選屬醫師法所規定「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違反者將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衛生署更可廢除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
江宏哲說,衛生署成立「性別比工作小組」進行相關調查,訂定性別篩選器材、性別檢測試劑管理辦法;也準備修優生保健法,明訂不能因性別墮胎,「重要的是把根斬掉」,同時也將配合衛生局,努力在2個月內查明醫院是否暗地從事性別篩選以及該院所產男嬰比例過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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