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篩檢

性別比提高 生男生女都是寶

性別比提高 生男生女都是寶#性別篩檢

(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為響應聯合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及照顧,我國訂定每年10月11日為台灣女孩日,國內於100年禁止性別篩檢及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近年來第1、2胎性比例(男/女)維持在1.06至1.09間,但第3胎性比則上升到至1.18以上。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翻轉中出生數少、偏好男生及使用科技技術,致使許多父系社會傳統國家,造成性別失衡,根據國民健康署於100年及104年,對台灣地區20縣市民眾與剛生育後婦女進行「對子女性別態度」調查結果顯示:1) 2次調查一般民眾及剛生育後婦女,均有9成贊成政府「禁止性別篩檢」政策2) 對子女性別沒有特別偏好的比率,一般民眾由100年71.1%上升至104年74.9%,剛生育後婦女由100年64.6%上升至104年73.6%。3) 偏好男孩的比率,一般民眾由100年10.1%下降至104年6.5%,剛生育後婦女由100年14.7%下降至8.4%。4) 婦女與家人對下一胎的性別偏好,不論是婦女本身、先生或公婆,在男女均可,沒有特別偏好的比率,104年均較100年提高。重男輕女現象已有改變結果發現,多數民眾已有男孩女孩一樣好的觀念,顯現國人過去男孩才能傳宗接代、重男輕女的刻板印象已有了改變,尤其有性別偏好者的父母親,對偏好女孩的期待更高過男孩,但還是有少數婦女因傳宗接代,或因夫家期望,為達到期待子女性別,表達考慮下一胎使用性別篩選技術。不應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父母及孩子之間的親情連結跟子女性別並無關聯,長久情感的親密互動,才是真正讓父母感到「有女、有子萬事足」之關鍵,為幫助更多胎兒平安出生,國民健康署呼籲除非醫療必要,不應進行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墮胎,即使是人工生殖的胚胎,除非基於醫學理由,也不應以任何形式揭露胎兒性別。

衛生署:性別篩檢違法,嚴重者廢除醫師證書

衛生署:性別篩檢違法,嚴重者廢除醫師證書#性別篩檢

針對部分醫院或醫師疑似以「性別篩檢」方式讓孕婦「包生男」,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今(16)日表示,使用性別篩選違反醫師法,並嚴重違反醫事倫理,會受到醫界唾棄,將儘速於2個月內調查,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嚴重者廢除醫師證書。衛生署日前發布去年男女嬰出生比,發現部分縣市男嬰比居高,由於部分國人存有重男輕女觀念,因此坊間常有「包生男」的秘方傳言,甚至有部分的醫療院所採用「精蟲分離術」協助孕婦進行篩檢,衛生署指出,依去年出生通報資料,北市某醫院醫師每接生11個寶寶就有10個是男生,而新北市更有某診所每接生10個嬰兒就有9個是男生,全台推估3000多女嬰遭墮胎。江宏哲今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性別篩選屬醫師法所規定「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違反者將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衛生署更可廢除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江宏哲說,衛生署成立「性別比工作小組」進行相關調查,訂定性別篩選器材、性別檢測試劑管理辦法;也準備修優生保健法,明訂不能因性別墮胎,「重要的是把根斬掉」,同時也將配合衛生局,努力在2個月內查明醫院是否暗地從事性別篩選以及該院所產男嬰比例過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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