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瘦」嗎?愛美網購「藥」小心

想「瘦」嗎?愛美網購「藥」小心

2011/5/19(2022/3/15 18:59更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賣家於網路販售私自輸入減肥藥,經本局送驗結果檢出「sibutramine(西布曲明)」、「fluoxetine(富魯歐西汀)」等西藥成分,查該賣家涉嫌從國外購得宣稱可作為減肥用之藥品後,帶回國內透過網路私下販售,目前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規定,移請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中。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99年10月11日起廢止所有含「sibutramine(西布曲明)」西藥成分之藥品許可證,該成分目前已列屬禁用成分。衛生局表示,「Sibutramine(西布曲明)」用於治療體重過重,副作用包括服用後可能會引起血壓上升及心跳加速等,該成分為有名的減肥藥「諾美婷」,日前更因國外研究指出可能增加心臟病中風危險,美國FDA考慮是否要下架該產品,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刻正考慮評估其風險及管理措施;「fluoxetine(富魯歐西汀)」用於治療抑鬱症、暴食症、強迫症,其副作用為口乾、流汗、寒顫、腹瀉、噁心、焦慮、心悸、眩暈等。民眾從國外私自帶回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物販售,已屬藥事法第22條所稱之「禁藥」。

依據藥事法規定,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係屬偽藥,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另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偽、禁藥者,可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提醒民眾,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合格專業醫師;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不購買攤販、夜市、地下電台等不合法場所販賣之藥品,也不要聽信購買誇大不實以及來路不明的產品,倘若因服用這些違規產品造成傷害,將會求償無門。另外衛生局也呼籲網路賣家,切勿於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誤觸法令。

如發現有違規販售不法藥物情事,請儘速向衛生局舉發「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43」,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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