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醫療疏失害死人! 兩醫護人員被判刑
2011/7/8(2022/3/15 19:50更新)
本月4日才剛有兩件醫療糾紛案宣判,三位醫師因為疏失而造成兩條人命喪失,三醫師都被判刑,7日又出現類似的案例宣判。北市一名夏姓男子5年前因腹痛到和平醫院就診,但因為主治醫師王麟弟與護理師高韻雯的疏忽,導致夏男主動脈瘤破裂出血死亡,兩人都遭判刑。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發表新書,大爆醫界黑幕,書中痛批許多公立醫院醫師毫無醫德,更大罵許多醫界太多「銅臭味」,只知賺錢卻不好好救人的醫師大有人在。結果最近就出現多件醫療疏失的判例。
夏男5年前腹痛到和平醫院急診,醫師王麟弟診斷病患為膽囊炎,但沒有注意夏男可能另有心血管疾病,且護理師高韻雯知道夏有血便並吐出紅色嘔吐物,卻沒通報醫師,導致夏男因主動脈瘤破裂出血死亡。台北地院7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王麟弟6月、高韻雯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和平醫院不排除上訴。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一般認知,手術的危險性高、爭議性也大,民眾並非醫學專業,求醫時抱著的是信任醫師的心態,會懷疑處理失當,多半是手術結果與醫師術前告知的並不相同,或參考其他醫師意見,或依常理判斷有問題等進行推論。至於手術失敗的真相,究竟是醫師的疏忽還是不可避免的風險,只有開刀房現場清醒的人才知道。
針對這最具爭議的手術問題,醫改會呼籲,拜託醫師看診時,一定請小心再小心;而民眾的自保之道是,除非是緊急手術的開刀,一定要在手術前仔細詢問了解,才簽具「手術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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