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剪指甲致糖尿病患死亡 粗心實習醫師被判刑
2011/7/14(2022/3/15 18:21更新)
台中市清泉醫院一名柯姓實習醫師出於好意,幫一名廖姓糖尿病患者剪指甲,但因未先消毒指甲刀、又不小心割破病患左腳的大腳指,使病患因傷口感染,整個腳指壞死,並於兩個月後死亡。此案雖經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定患者死亡與該實習醫師幫忙剪指甲無直接關係,但法官仍認為他有業務過失,判處拘役40日。
判決書指出,柯姓實習醫師在民國96年12月間,為廖姓糖尿病患剪腳指甲,但未事先消毒指甲刀,又不慎割破病患左腳大腳趾,造成其傷口感染,二個多月後病患死亡。家屬質疑柯姓實習醫師有業務過失之嫌,提起告訴。
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後,認定患者死亡與這名實習醫師幫忙剪指甲無直接關係;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柯姓實習醫師對清潔消毒工作應相當了解,卻疏於注意造成病患感染而死亡,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柯姓實習醫師不服判決,繼續上訴至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他雖基於好意,但仍有業務過失傷害之行為,改判拘役40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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