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在公園聞「廢氣」 打造無菸環境
2012/1/7(2022/3/15 19:39更新)
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營造清新無菸的休憩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公告大安區「民輝公園」、「寧馨公園」及松山區「延壽3號公園」自100年12月26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規吸菸者依同法第3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游麗惠處長表示,為使民眾在公園休閒時不致遭受菸害,衛生局已於98年7月11日公告24處公園(含動物園及信義廣場)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希望所有民眾能共同遵守這27處公園的禁菸規定,讓大家都能在公園中享受清新無菸的環境。
衛生局未來也會持續結合社區、民間團體資源,營造更多無菸環境,打造清新健康的無菸臺北。游麗惠處長也表示,降低吸菸人口,是持續營造無菸環境的重要關鍵,希望吸菸的朋友能及早戒菸,也希望不吸菸的朋友,能多鼓勵仍在吸菸的親友及早開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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