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身心障礙者 申請鑑定縮時增效
2012/7/12(2022/3/15 19:28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身障朋友未來申請證明及鑑定更方便了!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制度於101年7月11日全面上路,桃園縣政府以簡政便民為理念,除社會局成立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單一窗口服外,桃園縣內共設有16家新制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其中8家醫院設置併同需求評估門診服務,以提升服務效率。
新制和舊制的主要差異為:醫師除了提供被鑑定者在身體結構與生理功能的鑑定外,還有新增其他醫事專業人員提供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的評估。因此,鑑定後由社會局核發身心障礙證明,再接續辦理需求評估,透過衛生醫療鑑定及社政需求評估全方位整合後,以確保提供身障者個人化福利需求。衛生局已先行做內部作業流程規劃,設置諮詢服務台、提供人員指引與公告院內作業流程訊息,讓民眾能更有效率的完成鑑定作業。
衛生局在此呼籲民眾,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民眾,至少每5年效期屆滿前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重新鑑定。前往鑑定前,可先和機構洽詢相關事宜,另請主要照顧者一起前往,以方便順利完成身心障礙鑑定,同時,為使新舊制順利銜接及因應新制實施時民眾之諮詢服務需求,民眾可直接洽詢16家鑑定醫院之服務電話或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相關訊息亦可洽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首頁,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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