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未標示原產地 當心恐挨罰
2012/9/14(2022/3/15 18:26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基隆市衛生局12日全面動員稽查人力,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查核轄內相關業者是否依法標示牛肉原產地,總計稽查72家,包括餐飲場所55家、超市賣場3家、南北雜貨店4家、傳統市場攤商10家,業者均已自主標示或經現場輔導後完成標示,惟有部分業者現場無法提供牛肉產地之相關證明文件,予以限期改正,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衛生局仍將持續進行稽查。
基隆市衛生局表示,業者得利用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及菜單上標示等型式,亦可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標示店內販售(供應)牛肉之原產地供消費者參考。衛生局呼籲業者,未依衛生署公告之規定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原料之原產地,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如業者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則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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