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帶器捐卡 健保IC卡加註可完成心願?
2013/4/10(2022/3/15 19:10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自從民國82年成立以來,目前已有61萬9,108位民眾,響應器捐的議題,簽下了器官捐贈同意卡。不過當這張卡沒有隨身攜帶,家屬也並不知情的情形下,遺愛人間的心願就可能無法實現。
民國93年5月起,協會配合政府政策宣導,有逾14萬民眾同時完成健保IC卡加註器捐意願的程序,政府也規範醫院端勸募器捐的SOP流程,讓醫院端可以主動告知家屬,簽卡人遺愛人間的意願,加上國人逐漸接受器捐的觀念,有更多病患和家庭因此獲得重生的機會。但健保卡加註器捐意願的作法,依然沒有法律效益,必需獲得兩位最近親屬簽名同意捐贈,才能完成簽卡人的心願。
民國100年12月21日,總統府頒部移植條例法,現行『經註記於健保卡之器官捐贈意願』,即屬『具法律效力之同意』,並於101年12月21日起施行。醫院端可不需要家屬同意即可摘取器官?現在器捐雖然有了法律依據,但如果簽卡人未先和家屬表達想法,醫院逕行摘除器官的作法必然引發爭議,若導致民怨,也難顯政府最初立法的原意。
為了讓已簽卡民眾及家屬有更審慎的考慮機會及討論空間,器捐協會更要呼籲61萬的簽卡民眾回娘家,清楚明瞭此條款的意義後,可至各大醫療院所再次審慎的做下健保IC卡意願註記的表達,也可至協會網站下載身後器官捐贈同意書或撤銷器官捐贈同意聲明件,於確定意願填寫簽署後寄回協會,協會端會將此資料交付行政院衛生署掃瞄成電子檔,並存於資料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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