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違法販售處方藥 依藥事法處辦

藥局違法販售處方藥 依藥事法處辦

2013/4/12(2022/3/15 19:9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據報導,部分藥局無醫師處方箋販賣克流感處方藥品乙事,食品藥物管理局聲明,對於少數違規之藥局,已破壞原有的藥品流通與管理秩序的體系,對於民眾用藥安全也未盡到把關的責任,已請地方衛生局依藥事法規定強力取締,絕不寬貸。並請藥師公會轉知會員務必遵守相關法規,自律自清。

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克流感屬於醫師處方用藥,非經醫師處方,依法不得調劑供應。倘若藥局未依據醫師處方箋擅自販售處方藥,經查證屬實,將依據違反藥事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藥局無處方箋販售處方藥之違規行為,除重申依法稽查處辦外,並已列入102年對衛生局的重點稽查考核項目。

食品藥物管理局同時亦請民眾協助監督,共同檢舉非法,免付費檢舉電話:0800-285-000,藉由自由選擇調劑處所之機制,讓不良藥局淘汰,及維護自身之用藥安全。並再次提醒民眾,處方藥須經醫師進行專業診斷後開立處方,再將處方箋交付藥師調劑,切勿自行購買,以免受傷害又無法適用藥害救濟制度。並再次呼籲藥局不得無處方擅自販售處方藥品,若經查獲依法處分外,如造成消費者重大傷害,另應負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及編輯團隊

《優活健康網》有專業的記者及編輯團隊,內容整合醫學專業、健康生活乃至關係心理學等相關文章,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正確的健康認知與保健常識。

你可能還會想看
加 uho 好友
熱門話題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