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隱瞞化製醬油 桃園縣衛生局開罰
2013/5/18(2022/3/15 19:6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桃園縣衛生局於5月17日晚間至中壢勝發,現場封存由一江食品有限公司代工的勝發醬油及油膏3,160公升,因其檢驗結果為單氯丙二醇超標。對於已販售給中壢地區的10家小吃店及麵店,共計260公升的相關產品,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主動回收。對於業者第一時間隱瞞化製醬油來源,衛生局依法裁罰。
17日衛生局稽查中壢勝發,業者原先表示並無販售一江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醬油,但經衛生局告知檢驗結果單氯丙二醇超標,業者才改口勝發醬油及油膏也是委託一江食品有限公司代工,經衛生局追查銷貨單,發現上面寫一江食品有限公司(雙鶴醬油),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規定:「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所製售之食品應符合衛生署所訂定之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不應心存僥倖心態,並呼籲商家若仍存有勝發醬油及油膏,請勿再使用並請立即退貨給勝發,衛生局將持續進行稽查,以保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全。
17日衛生局稽查中壢勝發,業者原先表示並無販售一江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醬油,但經衛生局告知檢驗結果單氯丙二醇超標,業者才改口勝發醬油及油膏也是委託一江食品有限公司代工,經衛生局追查銷貨單,發現上面寫一江食品有限公司(雙鶴醬油),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規定:「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所製售之食品應符合衛生署所訂定之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不應心存僥倖心態,並呼籲商家若仍存有勝發醬油及油膏,請勿再使用並請立即退貨給勝發,衛生局將持續進行稽查,以保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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