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食品添加物超量 吃多恐傷身
農曆春節將近,花蓮縣衛生局為做好年節食品衛生安全把關工作,由徐祥明局長親自督導,出動超過200人次專業稽查員,在花蓮十三鄉鎮市全面展開食品抽驗及稽查輔導等工作。
徐祥明局長表示,年節期間民眾對食品的需求量大增,為讓鄉親及觀光客們能安心採購及享受衛生美食,衛生局特別針對年節食品展開全面性稽查。本次花蓮縣衛生局查驗項目非常廣範,包括開心果、花生、瓜子、魷魚絲、蜜餞等南北貨到香腸、臘肉、豬牛肉乾等肉類加工品及年糕、蘿蔔糕、發糕,都是稽查及抽驗重點。
花蓮縣衛生局稽查隊從清晨至晚間均持續進行稽查工作,地點包括全縣大賣場、超級市場、傳統市場等食品販賣業者進行抽驗及衛生稽查。近日來已特別針對較有疑問之年節食品抽驗了125件商品,帶回衛生局檢驗是否含有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漂白劑(亞硫酸鹽)、調味劑(糖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保色劑等食品添加物。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陳耀揚科長表示,針對較有疑問之年節食品進行抽驗,經過衛生局實驗室日夜加班趕工,檢驗結果已正式出爐。檢驗結果有2件食品分別彰化縣新聖興蜜餞廠所製造之「蜜餞-上庄話梅」及彰化縣台友食品社所製造之「醬油瓜子」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與糖精超量,衛生局已要求販賣業者下架,並通知製造業者限期回收銷毀以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對不符合規定之業者將移轉所轄彰化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
徐祥明局長表示,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糖精與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可使用於瓜子及蜜餞,用量分別以2.0 g/kg以下,及1.0g/kg以下,製造業者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及範圍之規定。徐祥明局長特別提醒販賣業者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或標示不清之食品,以免違規受罰,花蓮衛生局仍將持續嚴格監督全縣食品安全衛生以維護縣民健康。
消費者在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來源及包裝應該密封完整,標示清楚(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之產品,內容物沒有異味、奇怪顏色、參雜物或變質的現象。對於來源不清楚等散裝食品,尤其是外觀過於鮮豔、白皙等非自然顏色,在嗅覺上呈現刺鼻、酸臭、腐敗味,甚而有不該存有之芳香味等食品,儘量不予購買。購買同時並應注意販賣場所的環境衛生、盛裝容器清潔度及販賣業者個人衛生情形,才能健康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