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閱讀/不姑息養奸校園性霸凌
性霸凌以均等機率存在社會與校園,主管機關不該迷思「無霸凌」的通報數據,而應該用另一種角度,看待發生的數據。肯舉報性霸凌案件的學校,顯示的是勇於揪出壞事惡人,代表學生的環境可以更安全些;而不是為校園評鑑,謊報和粉飾太平。在此呼籲教育部應公開表揚勇於提報與妥善處理性霸凌事件的學校,徹底粉碎霸凌「零數據」的完美假象。
幾年前,台南有間公立高職校長,包庇性侵學生的老師,拖延消極態度,讓受害者幾年下來暴增到幾十人。最後是勇敢的學生與家長對該名狼師聯合提告,終於2012年12月狼師入間監刑30年,創下民事賠償超過千萬及國賠的案例。
不論是男孩或女孩,受到性騷擾與性侵害事件,是每一個家庭的噩耗。若沒當場及時驗傷,提出檢舉,會因缺乏直接事證,不但受害孩子要忍受長時間的煎熬,惡狼甚至食髓知味後,還會一再強逼小女生就範!
受害的孩子惶恐終日,不知能找誰幫忙,將惡狼繩之以法?受到性霸凌的未成年小孩或青少年,鐵定恐懼害怕不敢聲張,親如家人也不見得敢求援。家長萬一發現,千萬不要只知到責怪孩子,因為真正犯錯的是加害人。加害人可能是孩子生活環境中,任何身份地位的人,師長犯案也是有的。因為熟悉校園,跟孩子常常相處,孩子可能因此對他們失去戒心,無從提防。
校園對於老師的性騷擾與性侵事件,採取的方式有兩種管道:
一是訴諸「性別平等委員會」,它會對校園性侵性騷擾事件做出評議。雖然不具刑法效力,但會在校園的人資系統永遠存底。犯下性侵留下記錄的老師,將無法留在校園任教,甚至連補習班也永不錄用。
校園狼師的惡行,雖然僥倖經過多年沒有東窗事發,但當受害的女學生一起提出檢舉,告發狼師行之有年的不檢行為,將是校方停聘的重要參考依據。校園中的狼師固有可惡之處,可憐的是,他們未曾勇敢的接受性變態的治療,就算已婚也無法滿足他們的變態性慾。正因為沒有勇氣改掉惡習,遲早要丟掉工作,被停聘,成為家庭的陰影。這種不名譽的犯罪,法律刑責也一樣逃不掉。
多用心帶孩子,多觀察孩子的身心是否有突然的轉變,萬一遇到狼師,家長請不要驚慌或逃避,不是轉學避開就沒事,除立刻檢舉之外,孩子受創的身心,更需呵護與輔導。
(本文作者/羅秋怡)
(摘自/長大後最希望忘卻的記憶 校園霸凌/大塊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