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輻射屋罹癌 北市民可領慰問金5萬

住輻射屋罹癌 北市民可領慰問金5萬

2014/1/24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採訪報導)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林莉茹處長昨日宣布,凡1995年9月7日以後曾住在台北巿輻射污染建築物內的民眾,只要居住期間任何一年所受輻射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並罹患惡性腫瘤或再生不良性貧血,每人將發給5萬元慰問金,死亡者2萬元(各項慰問金每人限申請1次),即日起開放申請,估計將有2,700餘人。

明年1月前皆可申請

林莉茹處長也說,針對曾住輻射屋的民眾, 經醫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之臺北市輻射屋民眾,須於診斷或死亡日起1年內,檢具申請書、曝露證明、醫療或死亡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親自或委任代理人向衛生局提出申請。可追溯自84年9月7日至103年1月20日期間罹病或死亡的民眾,若發生於前述時間,其申請日至104年1月21日止,逾期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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