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採訪報導)臺北市衛生局自103年1月21日公佈「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提供北市曾受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民眾,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慰問金,發生日起1年內皆可申請。申請期限至104年1月21日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林莉茹處長表示,申請對象針對曾於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居住、就業、就學之民眾,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經醫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提供一次定額之罹病補助;其中惡性腫瘤或再生不良性貧血每人5萬元、早發性白內障每人3萬元。民眾若有死亡每人2萬元,各項慰問金每人僅補助1次。該慰問金特別回溯84年9月7日至103年1月20日期間,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皆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104年1月21日止,逾期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