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病毒未即時通報 衛生局重罰幼兒園

腸病毒未即時通報 衛生局重罰幼兒園

2015/5/5(2022/3/15 18:20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全國腸病毒急診就診情況呈現上升趨勢,而桃園市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桃園某幼兒園未通報腸病毒,當日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查核結果顯示該幼兒園所內小班於4月16日及21日各有1位小朋友被醫師診斷為腸病毒,園方雖於104年4月23日至104年4月29日辦理停課,但未依桃園市政府公告腸病毒防疫措施進行通報,已對該幼兒園裁罰處分新臺幣1萬5千元,這也是桃園市今年第一例因幼童發生腸病毒感染事件,未即時通報受裁罰的案件。

落實通報 防範腸病毒校內肆虐

衛生局提醒,依桃園市104年3月30日公告腸病毒防疫措施規定,若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機構應於發現病童時起48小時內,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如同1班級於1週內有2名以上病童,該班級應停課(托)7天。

衛生局呼籲幼教保育機構仍應加強腸病毒防疫措施,並落實通報及停課機制,防範腸病毒在校園內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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