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肚子痛嗎?漫談「大腸激躁症」
2006/1/1(2022/3/15 19:45更新)
※ 腸躁症診斷標準
一、在過去12個月內,至少有12週或以上的腹部不適或疼痛的症狀(連續或再發),且合併有下列三種情況的兩種:
1.) 排便後症狀改善。
2.) 排便次數改變。
3.) 大便軟硬改變。
二、在有症狀時,至少有四分之一時間發生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之症狀:
1.) 排便次數改變(大於一天三次或少於一星期三次)。
2.) 大便形態改變(硬、塊狀或水、稀狀)。
3.) 排便情況改變(須用力、有急迫感、裡急後重)。
4.) 有黏液排出。
5.) 腹脹或感到腹脹。
天主教聖功醫院 內科醫師群表示,以上這些徵狀大部份起因於腸子的痙攣和比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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