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狂
近日國內多起的縱火事件,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無緣無故機車或騎樓被燒著,更是恨得咬牙切齒,不知該找誰去求償。
在一次火警的現場,小黑(化名)站在旁觀的人群中,與旁人七嘴八舌的討論、關心著,心裡卻有著一股說不出的興奮與快感,那一團紅紅的火、眾人奔來跑去的忙碌,都讓他興奮不已。旁邊有人恨恨的罵了一句:「一定是縱火狂」。
其實,絕大多數的縱火者,不見得都是縱火狂,只是縱火行為而已,其間有很大的不同。而真正的縱火狂,其定義有很嚴格的標準,真正符合這個標準的人非常多。
真正的縱火狂有幾個特徵:
一、縱火行為不只一次,且不一定在同一地點。
二、患者對火的相關物事甚感興趣,甚至到著迷的地步,例如消防隊、消防器材等。國外曾有縱火狂的患者特地去擔任消防隊員的個案報告。
三、患者在縱火之前會高度的緊張不安、神經緊繃等,不像一般人的思考模式。
四、患者縱火往往是有計畫、有目的的,但這個行為是起因於行動,而不是為了保險或報復等目的,事後也不會湮滅證據,國外常見縱火狂患者在縱火現場留下線索,有些患者甚至是故意留下線索。
五、患者縱火後往往會留在現場觀看,也會詢問、關心,甚至加入救火行列;有的患者更會假報火警,故意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
患者在縱火後會覺得有快感、舒服及放鬆的感覺,因此常會重複縱火行為,是為了加強這種快感,縱火行為後的虛脫,讓他不斷的重複,只為了尋找刺激。
對於縱火狂,有些國家建議終身監禁,因為要改變患者的行為並不容易,患者已經習慣了此一行為模式及感覺。目前對於縱火狂的研究發現,患者血清張力素的分泌不足,所以衝動不容易控制;不過尚無法了解,為何患者的衝動是去縱火而不是其他如偷竊等行為。
由於此一發現,因此患者仍可以藥物控制,例如抗憂鬱的藥物等。不過因為患者並沒有病識感、不太願意配合,且醫病關係建立不易、患者也沒有治療的動機(因為其他的行為或事物都引不起患者的快感),所以治療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