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正確的診斷方式

子宮內膜癌,正確的診斷方式

2008/5/5(2022/3/15 18:20更新)

子宮內膜癌在西方為婦科癌症排名居首,國內之子宮內膜癌發生率亦在增加之中,是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排名第三位的惡性腫瘤,僅次於子宮頸癌及卵巢癌。

台灣大部份子宮內膜癌發生在停經後之女性,其好發的年齡中位值是在52-54歲,大部份病人其年齡在45-59歲之間,但仍有15﹪的病例出現在40歲之前,子宮內膜癌可以發生在生育年齡及其後的任何一個年齡層,但比較好發於更年期或停經後的婦女。

光田綜合醫院婦產科醫師 羅乾烘表示,超過90﹪的子宮內膜癌病人出現異常出血,且通常是在停經後出現,因此更年期及停經後不正常出血的婦女要特別留意子宮內膜癌的可能性,子宮頸抹片檢測子宮內膜癌的效果並不好,所以子宮頸抹片不是一個可信賴的子宮內膜癌篩檢程序。

子宮內膜的組織切片檢查是確認子宮內膜癌診斷的方式。

對於異常子宮出血的婦女,超音波檢查對子宮內膜癌的診斷有幫助,子宮內膜的厚度可經由陰道超音波檢測及判斷其組織型態,在未使用停經後荷爾蒙補充的婦女以4mm為判讀之閾值(≦視為正常)使用荷爾蒙補充婦女以8mm為閾值。

子宮內膜病變,超音波所見,配合患者之年齡,病史可決定是否須做侵襲性診斷步驟以及有助於決定治療之方式,是為相當有價值的診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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