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喜歡上錯的人?潛意識信念作祟
喜歡上「不對的人」是我們自己決定的
喜歡上「不對的人」是我們自己決定的。這邊所謂的「自己決定」,意思不是指我們的理性的意識, 而是藏在我們心中,用什麼角度去看世界,與自己在世界中的定位所決定的,也就是各種不同關於情感概念的「潛意識裡的信念」。
而我們都會去試圖證明自己所相信的東西,例如我認為某人有偷我的東西,所以我就會去蒐集對方有偷的證據,而不是去蒐集對方可能是無辜的證據。但可能會有另外一種情形是「我不想要相信他有偷我東西」,所以會去找對方可能是無辜的證據,但這句話的前提還是「我感性上覺得他有偷我東西,只是我理性上不想相信而已」,還是立基於「我感覺對方有偷我東西」這個感受上。因為如果我真心認為對方沒有偷我東西,就根本不會去做任何事。
相信自己「不值得被愛」 而喜歡上不安定的對象
所以最終即使我們在理性上騙了自己,感性上還是會讓內心感到痛苦跟糾結,因為我們感受到的跟腦子應該想的並不一致。因此可以知道,當我們潛意識中的信念相信自己「不值得被愛」的時候,我們就會去尋找自己不能被愛的證據,跟創造自己不能被愛的狀況。
例如這樣的人會喜歡「不安定」的感覺,或是能夠給予自己不安定感的對象(例如容易喜歡上對自己忽冷忽熱的對象,喜歡那種上上下下的不確定感,反而對於能夠給自己承諾的人卻無法感受到愛情的存在),而且會對這種感覺上癮。
上癮的原因是因為潛意識認為自己「不值得擁有愛」,我們會強烈渴望著我們所沒有的東西。通常會覺得自己不值得被愛的人,可能沒有感受過「愛」的本質,只是藉由浪漫跟激情去想像愛的樣貌。
而浪漫跟激情就像是能夠救贖自己「沒有愛」的人生一樣,感受上會很強烈而且像是上癮一般的依附著那種刺激的感覺,而正因為安定的感覺無法提供刺激,所以信念上認為自己不能被愛的人,就會不斷地一直讓自己陷入一種「得不到,並且證明自己不能被愛」的循環之中。
潛意識相信自己「值得被愛」 不會強烈渴望那種刺激
而相反地,潛意識相信自己「值得被愛」的人反而不會強烈渴望那種刺激,因為認為自己值得被愛的人,已經擁有可以給予自己愛與關懷的能力,所以不會把激情跟浪漫投射成「可以救贖我的人生」那樣子的存在,而因為這樣的人找的是「能夠被愛」而且對於愛有比較接近的理解,所以那樣子不安定的刺激,反而會讓覺得自己值得被愛的人覺得索然無味。
跟自己能夠給予自己的愛比起來,他們明白這種刺激感並不會帶給自己滿足。結果上就不會被「不對的人」(或是換句話說,不安定的狀態)吸引, 也就身處於證明了自己值得被愛的循環之中。雖然我們理性上可能會覺得「但是我想被愛啊」,但感性上並不這麼認為,可是潛意識是跟著我們的感性走而不是理性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