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擴南韓 籲勿帶含肉產品入境
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25)日表示,有關韓國魚肉起司腸於國內電子商務平臺販售案,經查該類產品外包裝中文成分標示包含豬肉、牛肉、魚肉及牛奶等,該局為慎重起見第一時間已請現有販售該類產品之電商平臺先將貨品下架,同時加強搜尋電商購物平臺有無販售該類產品,倘有即主動告知我國相關規定並請其下架,另針對不願配合商家,將直接向跨境電商平臺檢舉違規。
經殺菌處理與包裝成軟性罐頭 可攜帶入境
依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規定,除了經過高溫、高壓滅菌的罐頭(馬口鐵罐頭或軟式罐頭)外所有肉類製品禁止入境台灣,包含動物性成分的貓狗飼料、未煮熟的蛋製品及鮮乳都在禁止名單中。常見的違規食品有: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培根、火腿、烤鴨、泡麵、人蔘雞湯料理包等食物,包括含肉的機上餐食或餐盒也在禁止之列。若泡麵的肉品調理包、人蔘雞湯、雪濃湯經殺菌處理、包裝成軟性罐頭,則可以攜帶入境。
防檢局說明,針對現已掌握有進口實績之二家業者,一家進口產品僅含有魚肉,另一家則於今年5月後進口僅含魚肉產品,惟仍未更新外貼之中文成分標示,仍標示含有豬肉成分。另依據業者提供之報關資料顯示,該類產品係合法報關輸入,此類調製食品依其貨品分類號列之輸入規定尚無須申報動植物檢疫,因此進口通關後於市面上販售。惟此類產品外包裝中文標示內有含豬肉或牛肉,就該等成分之原料型態(如水解物、精煉物、風味劑、萃取物或乾燥粉狀物等低風險動物性成分)及產品製造流程等資訊,防檢局刻正請業者向原廠索取製程文件以進行評估,並與關務署聯繫以掌握此類產品的輸入情況。
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
最後,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周曉梅指出,防檢局已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目前正送至立法院審議當中。未來該條例規定,業者於網路販售動植物商品,需加註防檢疫警語、保存買賣紀錄,並得依規定下架違規商品,若有違規可處3至15萬罰款,並可連續開罰。再次呼籲民眾,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也不要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