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泡湯注意十三事」
2008/11/11(2022/3/15 20:8更新)
寒意漸濃,民眾已開始計畫泡湯計劃。臺北市衛生局希望提供市民衛生、安全又愉快的泡湯體驗,除了加強稽查溫泉場所的水質抽驗、PH值、水溫標示之外,另外更加強管理人員之設置、泡澡注意事項公告、現場環境衛生與緊急鈴設置、溫泉浴室的通風檢查及二氧化碳濃度監測等,並要求業者注意溫泉個人浴池通風維護。消費者在享受泡湯時,亦請保持空氣流通,放鬆心情的享受一趟身心靈的溫泉之旅。
營業場所應懸掛「泡澡注意十三事」:
一、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
二、飲酒過量顯有醉態者禁止入浴。
三、攜帶寵物者禁止入浴。
五、惡性腫瘤及多發性硬化症病患不宜入浴。
六、血友病患及皮膚敏感度差、感覺障礙病患不適合入浴。
七、飽餐及空腹不宜入浴。
八、入浴前請澈底淋浴及卸粧。
九、泡浴時間每次以不超過10至15分鐘為原則。
十、年長及年幼者請由親人陪伴入浴。
十一、現場標示水溫、酸鹼值及緊急狀況之處理方式。
十二、泡浴中若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服務人員。
十三、本場所若有任何待改進事項,歡迎立即向服務人員反映(並標示服務人員姓名聯絡方式)。
建議市民朋友上衛生局網站查詢,點選網址步驟:www.health.gov.tw→資訊公告→營業場所水質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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