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不哭不吵 不代表沒需求
零至四歲的幼兒是否也會感受到壓力嗎?
照顧幼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常需要照顧者敏銳的感覺與回應,也就是能夠在第一時間知道他現在是餓了、太熱或太冷、是不是想睡覺、想要活動筋骨或者只是要媽媽抱抱,但是即使知道如果未被適當的回應或者被忽略,長期下來就可能造成挫折與不快樂。
為恭紀念醫院精神科吳四維醫師表示,零至四歲的幼兒,基本上就以發展階段來說,屬於嬰兒期與學步期的過程,嬰兒期發展的主要方向為:滿足生理上的需求為主,如是否吃的飽、睡的好或穿的暖;而學步期的發展目的是:逐步的脫離對於母親的依賴,所以常見幼兒常要自己來完成一些他能力所及的事,如自己走、自己開,並學會控制大小便等,而此階段的發展完成才逐漸具備有團體生活的能力,之後便進入學齡前階段過幼兒園的生活;但如果上述階段的發展受到阻礙,是否會對小孩產生影響呢?
這個答案目前是肯定的,確實可能造成其發展的停滯甚至退化,也就是從原本會的變成不會,當然此階段的兒童並無足以表達困難的語言能力,所以即使他感受到”壓力”,也只能以非語言的方式來表現,像是莫名的哭鬧、很難哄騙與轉移注意力、睡眠與進食不規則、嚴重的甚至生長遲滯。
吳四維醫師表示,一般來說壓力是一種主觀的感受,所以常需要具備有語言溝通的能力才能表達自己是否有壓力,而兒童通常要到四歲以上才具備有基本的語言溝通能力,所以此階段的兒童是無法以言語的方式陳述其困難的,只能以非語言的動作來表達,當然這只能靠大人的適當與敏感的解讀、並適時提供協助。
每個家長在小孩出生前都會擔心孩子是否健康、是否好帶,當然帶小孩也考驗著照顧者的辨識能力、處理技巧與情緒控管,畢竟不是每個小孩都是那麼好帶,吳醫師也提醒家長,要切記一個原則”不會吵鬧並不代表他沒有需求”。你可能因此忽略他,他還是可能出現挫折與壓力,會吵鬧的反而可以讓照顧者知道該做什麼處理了,當然也可能把照顧者的耐心磨光,因而刻意忽略或者過度體罰,當然適當的忽略與行為修正也是一種技巧。所以幼兒的壓力並非出於自己本身,而是與環境互動所造成的結果,也就是照顧者的反應常是小孩的壓力來源。
而可能會影響照顧者反應的因素有:
一、小孩本身因素:如基因(自閉症、過動症)、染色體問題(唐氏症)、母親懷孕期間使用毒品與酗酒(胎兒酒精症候群)、慢性疾病、早產、出生時缺氧、出生後的細菌或病毒感染(腦膜炎甚至腦炎)、癲癇與腦傷、重金屬中毒等,這些可能導致小孩的生理與情緒發展遲緩,如語言發展落後常會導致其有苦說不出造成情緒不穩定,所以常以亂發脾氣、摔東西或在地上打滾的發洩行為,也可能因為需要服藥、所導致的副作用,而影響小孩的生活規則性,如白天嗜睡與腸胃道不適如便秘等,常讓家長不知如何是好。
二、小孩的氣質因素:許多家長可能不完全瞭解小孩先天的氣質,導致因為不符合自己的期待而產生的憤怒與排斥感。
三、照顧者因素:如身體與性虐待、家庭破碎、照顧者本身的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由於照顧者無法提供敏銳、溫暖、適時幫助的照顧品質,以致於過度保護與疏於照顧等。
四、社會因素:如社交隔離、家庭與社會環境因素;例如家庭經濟困難等。
吳四維醫師說,這些因素都可能導致照顧者無法適當的提供、協助,而讓小孩處於壓力之中,一旦小孩長期處在壓力之下,也就是其生活的基本需求未能被滿足,可能會出現的行為問題如常亂發脾氣不易被哄騙或轉移注意力、破壞物品行為、攻擊人的行為、生活作息混亂如進食或者排泄的混亂、退化行為如又開始尿褲子、拒絕進食甚至造成成長遲緩、情緒異常的害怕人等。一般來說,情緒障礙在一般兒童的發生率約有百分之五到十,但是如果是有先天性缺陷者如自閉症、腦傷與過動症等出現的比例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