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人份克流感 開放醫療院所登記
2009/9/2(2022/3/15 20:4更新)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釋出克流感25萬人份,臺中市衛生局有需求之診所,請向轄區衛生所登記」。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於98年8月28日核定疾病管制局儲備克流感有償撥用方案,將於近日配送至各指定醫療院所。
8月15日健保開始給付克流感後,雖然醫療院所已陸續向羅氏藥廠進貨,但因近日需求增加,部分醫療院所反映市場供貨進度不及,因此指揮中心決定提早比照日前釋出口罩的作法,將首批25萬人份克流感藥物釋出。為求公平,各縣市分配上限係依人口比例而定。為避免囤積藥物,醫療院所應於貨到後三個月內繳交費用(依健保價),並不得退回藥物。醫療院所再依規定向健保局申報,健保局再依健保核定價每盒950元給付。此藥物可用於流感快速篩檢為A型陽性個案,若無快速篩檢試劑可檢驗或檢驗為陰性,但符合下列危險徵兆之ㄧ者亦可使用:
• 呼吸急促 (運動中或是休息狀態時)
• 呼吸困難
• 發紺 (缺氧)
• 血痰
• 胸痛
• 意識改變
• 低血壓
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臺中市衛生局各醫療院所若有意願購買中央釋出之克流感,可逕向轄區衛生所登記,臺中市衛生局醫師公會(電話:04-23202009)亦可協助醫師登記申請。
臺中市衛生局有提供流感快速篩檢及克流感藥物醫療院所名單,建置在該局網站H1N1新型流感專區內,有需要民眾就醫前可先查詢。
若您對H1N1新型流感防治宣導有任何疑問,請撥打防疫專線04-23801151或洽詢臺中市衛生局各區衛生所,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 臺中市衛生局
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向心南路811號
聯絡電話:04-238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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