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過期藥 該如何處理才正確?
世界各國針對廢棄藥品與過期藥任意丟棄所造成的污染早已擔憂不已。法國巴黎第十一大學的萊維教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德國早在2000年就首次發現有些河流和地下水層等飲用水源有被消炎藥、抗癲癇藥及降脂藥污染的跡象。美國對國內139條河流進行的取樣化驗也發現,80%的河流中有抗生素、激素等藥品的殘留物。」在臺灣,根據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林郁真的研究,大漢溪所測得抗生素最高濃度達75ppb(十億分之一),為歐盟制定必須進行環境風險評估標準0.01ppb的七千五百倍。新店溪也不遑多讓,同時驗出止痛藥和雌激素,連咖啡因都有。
現代淨水及污水處理系統對於分解常用的藥品成效有限,例如: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等。
舉例在美國,典型污水處理廠各水處理單元中在污水、污泥中共計檢出30種內分泌干擾物質,結果表明水處理過程中對內分泌干擾物質的去除率約為70%。所以藥品會殘留在淨化後的水中,於是含藥化學物質便被送入居家飲水系統中,長期飲用含微量藥物的水會危害人體健康。
目前,環保署已預告修正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將「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指示藥)等藥品之容器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並規劃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 有鑑於裝填藥品之容器常有殘留藥物,如遭任意丟棄或隨垃圾進入焚化爐,仍有污染環境之虞,應加強回收處理管道。
環保署強調,本次修正公告回收的主體是藥品的容器(空瓶),且以標有「成藥」、「指示用藥」字樣之容器為限,標有「處方藥」字樣之容器則不在公告範圍。 但是,裝填藥品之容器常有殘留藥物,仍有污染環境之虞,那廢棄藥品與過期藥的污染不就更加可怕,另若以標有「成藥」、「指示用藥」的容器(空瓶)才要回收,那麼已在河川中測出的抗生素、抗癲癇藥、鎮靜劑和雌激素…等「處方藥」卻反而連空瓶都未列入必須回收的項目,這樣的認定豈不奇怪?
目前,社區藥局從民眾所回收到的廢棄藥品與過期藥,大部份是醫師開出來的健保處方藥比率較高,試問,有多少金額的健保處方藥品已經被民眾因為沒吃完或過期而廢棄掉,日積月累地造成健保藥品的浪費。台北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詹璧瑋藥師在健康世界月刊載文中提到:「推估台灣每年被浪費的藥多達36公噸,價值粗估約3億元。」
根據韓國首爾新聞報導指出,從2008年4月起,南韓環境部與首爾市政府以及南韓藥物協會,一同在首爾實施「家庭廢舊藥品回收及處理示範項目」,即在各藥店設置「廢舊藥品回收箱」,藉以回收家庭廢舊藥品和過期的藥品。為什麼不宜採行在一般的環保垃圾車後面加掛回收箱的方式來回收藥品就好了呢?主要是希望藉由社區藥局藥師的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用藥觀念,減少藥品誤用或藥品的浪費。更何況台灣的現況是很多民眾看好幾個不同科別的門診,也因此可能吃下許多不同藥廠的同成份藥品,不僅傷身,更可能因為藥品太多而不知如何服用,一直推放家中以致終究過期廢棄,造成浪費。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積極主張藉由社區藥局藥師擔當回收家庭廢棄或過期藥品的角色,負起將這些廢舊藥品分類處理的把關功能,不但能透過給予民眾正確的用藥安全觀念,減少廢棄藥品與過期藥的數量,大幅減低這些藥品化學物對我們飲水和土壤的持續污染,同時也讓民眾受益於正確用藥觀念而更確保疾病獲得良好的治療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