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呼籲冰品業者 落實衛生管理七撇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衛生局呼籲冰品業者 落實衛生管理七撇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2010/8/11(2022/3/15 19:58更新)

行政院衛生署針對飲料及冰類、冰塊依其製程訂有不同的衛生標準,以冰塊及刨冰類產品而言,雖都屬於「冰類衛生標準」判定,但冰塊衛生標準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以下、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陰性;刨冰則為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咖啡及茶飲料、果實水則屬於「飲料類衛生標準」判定,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1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

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秉持良好衛生規範製作食品,重新審視製作食品之水質,盛裝器具及人員衛生等環節是否符合規定,該局特別提供販售衛生安全飲冰品的小撇步,業者應遵守下列食品衛生操作守則,讓市民食用安心:

  1. 以挖勺舀取飲冰品配料前後,要徹底洗淨雙手。
  2. 芒果或西瓜等水果選用要新鮮、徹底洗淨,切塊備用要適量。
  3. 生、熟食所使用之刀具、砧板應分開放置、使用。
  4. 芋頭、紅豆、蜜豆、花生、粉圓等配料要分開加蓋冷藏或以保冷設施儲放販售,同時妥善控制販售量,並分段取用,常溫販售不超過2小時。
  5. 刨冰及飲冰品配料要分開包裝給客人,不要事先預拌在一起。
  6. 選用合法工廠的冰塊或自製冰塊之水源要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有檢驗證明。
  7. 陳列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

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需落實衛生自主管理,為保護消費者,抽驗結果除適時發布新聞外,並公布於衛生局網站,歡迎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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