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照護 讓末期病友帶著微笑離開
文/奇美醫學中心奇恩病房主任 陳冠廷
衛生署在9月15日公告最新版「醫院住院須知範本」,民眾住院時,醫院需提供5分資料,包括器官捐贈同意書、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
為宣導衛生署此項政策,奇美醫學中心特別於上週二(9/28)邀請「口足畫家」楊恩典與奇美醫院邱仲慶院長一起公開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由奇美醫院林勤益副院長、王志中副院長簽署見證。並於奇美醫院舉辦楊恩典畫展義賣活動公開邀請員工、民眾響應衛生署楊志良署長的呼籲一起簽立。
陳小姐陪同70多歲骨折的母親辦理住院,就領到安寧緩和意願書,她覺得沒有什麼好忌諱的,也趁機詢問母親是否願意簽署?對醫療的想法。母親也直率回答:「人老了,不需要插管!」
50多歲某知名大學教授,日前因身體不適至醫院檢查,赫然發現為肝癌合併多處轉移。面對生命突來的轉折,他與家人不知如何接受僅剩的日子,從國內到國外四處奔詢治癒的奇蹟,一次一次失望後,在奇美醫學中心的醫療團隊引介下,簽署了: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他與家人們接受了安寧住院與安寧居家照顧,充滿著溫暖與感恩,有尊嚴、品質的走過了人生最圓滿的階段。
其實不是在年老或發現身體有了重大宣判,才須考慮如何平安降落的方式,愈早做好規劃與準備,不怕突來的任何改變,奇美醫學中心邱仲慶院長與奇恩病房團隊及院內醫療同仁、志工們率先簽署了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與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在奇美醫學中心既有的住院須知中,已有清楚建議安寧緩和醫療部分「病人的權利第九條:經診斷為末期病人者,得預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包括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亦得預立代理人,於末期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時代為簽署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之意願書;末期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其最近親屬得出具同意書代替末期病人選擇安寧緩和醫療。」
目前奇美醫學中心癌症往生病患中,已有六成以上比率在往生前可接受到安寧住院、安寧居家與安寧共同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