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包餡湯圓4顆等於一碗飯 糖尿病及慢性病患不宜多吃
明天就是元宵佳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於日前派員前往湯圓飲食店、甜品店、超市、賣場等進行元宵、湯圓及配料抽驗,總計抽驗50件產品;檢驗結果散裝湯圓檢出不得添加之去水醋酸,不合格率為4%(2/50),另24件包裝產品標示檢查及品質檢驗全部符合規定。
此次抽樣50件產品,包括46件湯圓及4件配料(花生、芝麻、八寶豆、紅花豆),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去水醋酸、苯甲酸、己二烯酸)及色素。在品質檢驗部分,2件散裝湯圓檢出違法添加防腐劑去水醋酸(標準:不得添加),不合格率為8.3%(2/24),去水醋酸檢出含量分別為 1件「湯圓」檢出0.597g/kg、1件「芝麻湯圓」檢出0.035g/kg,衛生局將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製造業者新臺幣3~15萬元罰鍰,所有違規產品均已命販售商下架、回收銷毀。
去水醋酸是一種白色粉末狀,無味道的防腐劑,其作用可使產品保存更久,變得更Q更蓬鬆,又不會影響食物本身的風味,去水醋酸屬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長期過量食入,很可能損傷肝、腎功能。依據規定去水醋酸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而每公斤的用量為0.5公克以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
- 一般現場手工搖製之散裝元宵湯圓,應注意製作場所之工作人員手部清潔衛生,例如:不得留指甲、不得配戴飾物、不得塗指甲油、不得有傷口,並需穿戴乾淨之衣帽。
- 製造場所盛裝湯圓之容器及工作檯面、天花板、牆壁及地面應保持乾淨。
- 注意配料(如搭配湯圓煮食的紅豆、八寶豆、芋圓等)的鮮度及保存方式。
- 完整包裝上應有有效日期之標示,若選購冷凍(藏)湯圓需再檢視保存溫度,並查看販售場所之溫度是否符合(例:冷凍的產品,則應放置在-18℃以下之冷凍櫃販售;冷藏的產品,則應置放7℃以下冷藏櫃販售),以保持產品最佳的鮮度及防止質變。
另提醒市民朋友注意湯圓的熱量,以一般無餡小湯圓來說,10顆就相當於主食1份,熱量高達70大卡,相當於4分之1碗的白飯;包餡湯圓熱量更高,若是芝麻或花生等傳統口味,4顆含熱量約280大卡,等於吃進一碗白飯。因為湯圓熱量高,所以糖尿病及慢性病患都不宜多吃,以免造成體重增加與身體負荷,建議民眾適量食用。此外湯圓的外皮大多以糯米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如有咀嚼不全或胃腸機能不佳的人,應慢慢進食,避免造成消化不良或食道阻塞的危險。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