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有上過美容院燙髮的經驗,不管是嫵媚迷人的大波浪或俏麗可愛的玉米鬚,隨著髮型改變,心情也跟著開朗起來,但是消費者在變髮的同時,可曾注意所使用的燙髮劑是否合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基於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於今年陸續至轄區18家美髮造型店進行檢查,共抽檢20件產品,其中有10件不符規定,品質檢驗不合格有1件,標示不符規定有10件(其中1件檢驗及標示同時不符規定)。 衛生局表示,燙髮劑係屬含藥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7條及第16條規定,必須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俟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違者依同條例第27條之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及其相關規定,燙髮劑產品外盒或容器須標示品名、製造廠或進口商名稱及地址、重量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保存期限、注意事項及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等,若違反者,依同條例第28條之規定,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為維護自己的消費安全及權益,燙髮時,應選擇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及標示完整的產品,使用前應先詳閱外盒或說明書上注意事項(如附件2),倘頭部、頸部或臉部有受傷或其它皮膚疾病及使用過程中有出現過敏或發炎等異常現象則不要使用。消費者如對產品許可證字號真假有疑慮可上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詢,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撥打02-27208889)轉710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冷燙劑必須標示注意事項 ◆(1) 若不慎濺及眼睛請直接以大量清水沖洗後送醫處理。(2) 限用於頭髮,不得作其他用途。(3) 使用過程中若有過敏、刺激等異常現象,請即停止使用。(4) 頭部、臉部、頰部等地方有腫痛、傷口或皮膚病時,請勿使用。(5) 本品限外用應置於孩童伸手不及處。(6) 每次用後均應澈底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