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商品名為培林,是腎上腺乙型受體作用劑的一種,俗稱受體素,具有類交感神經興奮作用,原本是開發為氣喘治療用藥。培林與其他相關藥物,如克崙特羅(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濟帕特羅(Zipaterol)等,添加於飼料,具有蛋白質合成功能,增加瘦肉的比例,因此通稱為瘦肉精。培林的使用方式是動物在最後的肥育階段,大約使用一個月左右即上市。培林在動物體內代謝很快,六小時即可排出約一半,但殘留於屠宰後肌肉或內臟的瘦肉精不易消失,加熱烹煮亦不易破壞。使用瘦肉精飼養動物後如無適當停藥期而殘留於肉品,即可能為消費者所食入。過去有相關毒性較高瘦肉精經食入後,發生人類急性中毒報告,出現心血管不適等症狀,因此限制使用,以避免吃入含大量瘦肉精的肉品與內臟,造成不利健康的效應。培林相對於其他瘦肉精而言是毒性較低的受體素,但並非無毒。目前有26個國家(地區),如美、加等登記核准供豬隻或牛隻與火雞等使用。相對的,歐盟與中國等國家則將培林列為禁藥,台灣目前亦是將所有的瘦肉精都公告為禁用的動物用藥,所有在台灣使用與食用的農畜產品皆不得檢出,當然也不可能訂定動物用藥物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al limit;MRL)。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自2008年起依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研擬培林MRL草案,但至今皆無法達成一致的決議,即尚無統一適用的國際殘留標準,如直接引用並稱之為CODEX的MRL是不正確的說法。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針對JECFA的報告有相關研究數據差異與可信度的質疑,對於人體安全評估不足,尤其是缺少敏感族群的評估,亦持不確認的態度。培林不是自然的產物,也不是用於治療動物疾病目的,是人工添加於飼料而改變動物體質的。歐盟反對非治療目的的所有促進成長之非天然物質的添加使用,因此歐盟27國持續反對。中國則提出內臟,尤其是肺臟等仍有高殘留的資料,質疑MRL草案考量不足。華人飲食習性不同,食用較多量的臟器,而婦女坐月子時更是以腰子等進補,特定的食材與飲食習慣未納入JECFA考量,中國認為低估健康風險,因此反對MRL訂定。中國與歐盟合計佔了全球 70%豬肉的生產與消費量,如無中國與歐盟的支持,MRL的訂定並執行將損及CODEX的信譽。近幾年台灣邊境與市售牛肉抽驗,不時發現瘦肉精殘留,尤其多與美國進口肉品有關,如去年抽驗市售牛肉59件,其中培林殘留10件,不合格六分之一,全是美牛,邊境查驗172批,有45批不合格,亦是美牛。執行三管五卡僅有部分成效在邊境與境內發生,原意要阻隔與決戰於境外,即從源頭限制管控,明顯未達。台灣的飲食習慣與中國相近,考量亦可參照,不可以美國評估方式直接套入適用。培林的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資料相當不足,添加飼養動物不是必須的,而且豬隻餵飼後出現包括敏感、焦躁不安與具攻擊性等緊迫的相關現象,這些特定藥物刺激產生的反應是不人道的,是與動物福利背道而馳,文明的消費者食用前當有進一步的考量。(資料提供:看守台灣協會《網址:http://www.taiwanwatc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