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所有房東最容易遇到的問題,莫過於房客不願意繳房租,還賴在房間裡不走。以現行法規明定,房客還沒欠繳超過押金二個月時,房東都不能擅自進入房間裡,強制對方退房,只能柔性勸導或溝通,請對方離開。我也曾遇過房客不繳房租又不肯離開,如果真的遇到類似的狀況,我有幾個方法可以與大家分享:1)換大門鎖(非房門鎖),讓他無法進來。2)斷水斷電。3)柔性溝通。如對租客說:「我們房東每個月背負著還款壓力,家有一老和一小要扶養。」博取他同情。4)寄存證信函,等法院強制執行。當然,解決問題最好還是以和為貴,不過,若遇到已經嚴重損害自己權益的租客,還是得採取必要的法律途徑,避免自己成為受害者。獲利關鍵/為了保證穩定的租金收入,簽約時我一定會收兩個月的押金和一個月的租金,並簽半年以上的租賃合約。(本文摘自/我25歲,有30間房收租/大是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