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9歲男性至眼科求診,主訴雙眼疼痛畏光、淚流不止、合併視力模糊症狀。經詳細詢問病史得知,他的雙眼並無外力傷害,也沒有配戴隱形眼鏡的習慣,但約八小時前,曾從事電銲工作,在未配戴護目鏡的情況下直視刺眼強光。眼科醫師詳細檢查後發現,雙眼內雖然無異物,但結膜充血泛紅、角膜水腫合併廣泛的點狀破皮,診斷為雙眼光害性角膜炎,經開立眼藥水及口服藥治療後症狀獲得改善。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眼科醫師許人化表示,光害性角膜炎又稱為紫外線角膜炎,是因為角膜受到紫外線照射傷害所引起。其所需要引起角膜炎的照射時間與所照射的紫外線強度成反比,越強烈的光線在越短時間內就可以造成角膜傷害。許人化醫師指出,通常光害性角膜炎至少需要一至兩天的治療時間,並建議患者再度至眼科門診追蹤,以確認沒有引發如角膜感染等進一步的眼部併發症;只要正確使用隔離紫外線的眼部防護措施,光害性角膜炎是可以避免的。他再次提醒民眾,在從事電銲或長時間戶外活動時,一定要記得配戴適合的護目鏡或太陽眼鏡隔離紫外線,以維持眼睛舒適及良好視力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