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餵

醫訊/談職業婦女母乳哺餵

醫訊/談職業婦女母乳哺餵#哺餵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當前台灣政府為了抵抗少子化與促進男女平等,除了開出多種生產與養育的福利政策,此外,亦推行婦女母乳哺餵空間無障礙政策,讓嬰兒與媽咪隨時隨地可以自由母乳哺餵。佛教慈濟綜合醫院為響應此政策,及服務新手媽媽,請到該院社會服務室尹寸心社工師,主講「談職業婦女母乳哺餵」,教導職業婦女如何母乳哺餵最好,歡迎當地社區與有興趣的媽咪一起來參加講座。名稱:談職業婦女母乳哺餵時間:101年 10月20日(六)10:30~11:30地點:慈濟醫院台北院區(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89號)洽詢:02-66289779

醫訊/母乳哺餵之重要性

醫訊/母乳哺餵之重要性#哺餵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許多新手媽媽對於頭一胎要如何哺餵母乳總是感到手忙腳亂,不知所措,甚至有的媽媽被寶寶咬,痛到哇哇叫,雖然知道母乳哺餵比喝奶粉更健康,但是還是有很多問題需要諮詢。為此,林口長庚醫院將舉辦講座「母乳哺餵方法、重要性及常見問題探討」,邀請婦產部柳素真專科護理師主講,她將分享母乳哺餵的方法,及其重要性,回答其常見問題。該單位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活動內容日期時間地點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因此參加本活動前請先洽詢主辦單位再做確認,以免臨時異動或取消,當天請自備喝水容器。名稱:母乳哺餵方法、重要性及常見問題探討時間:102年1月5日(六)上午10:00~中午12:00地點:林口長庚醫院(桃園縣龜山鄉復興街5號)兒童大樓K棟12樓第2簡報室洽詢:03-3281200轉5130社服課 曾文玲小姐

驅趕或干擾哺餵母乳 違者會受罰!

驅趕或干擾哺餵母乳 違者會受罰!#哺餵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有母親在公園餵母乳遭員警驅趕,國民健康局指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婦女於公共場所公開哺育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國民健康局已立即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瞭解查辦中。國民健康局指出,政府已經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立法,其主旨就是在保障母親與寶寶公開哺餵母乳的權利。該條例第四條規定, 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者依第八條,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如為該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者,則應瞭解公共場所負責人是否已對從業人員盡相當管理與教導之責,以及無不合理規定,導致對哺乳母親妨礙;如有這些情況,可併處該公共場所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除了保障公開哺乳權,該條例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的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應設置哺集乳室,並有明顯標示。全國共有1,524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九條規定,這些場所如果未設置哺集乳室或沒有加以明顯標示,政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以新臺幣6千元到3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法令並規定,設置哺集乳室之要求,於法令施行後有一年緩衝期,將於今年11月24日屆期。全國1,524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目前已有近8成設置完成,2成尚未完成。各縣市將於11月24日緩衝期屆滿之日起,對查獲未符規定者,正式開單要求改善。國民健康局呼籲各場所負責人應建立友善母親與下一代之正確觀念,營造支持母乳哺育的環境,並請社會大眾共同用行動支持母愛與寶寶的健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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