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

12月健保費繳款單 昨起提前寄發

12月健保費繳款單 昨起提前寄發#健保費

健保局表示,為避免民眾擔心過年後才收到健保費繳款單,來不及做繳費的安排,100年1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將提前於農曆春節假期前寄發,請各投保單位及民眾留意收件,並請及時繳納保險費。健保局指出,依健保法規定,該局應按月繕具繳款單,於次月底前寄發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繳納。因此,投保單位及民眾約於每月20日起,會接到上個月的健保費繳款單。但由於今年農曆除夕暨春節年假自101年1月21日起至1月29日止,長達9天,年假期間郵局暫停受理一般信件郵遞作業,因此100年1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將提早於1月16日開始寄發,以便能在年假前寄達各投保單位及民眾,方便民眾繳費安排。100年12月保險費繳款期限為101年1月31日,但還有15天的寬限期,健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及民眾,不要忘記在寬限期限內繳納健保費。健保局並呼籲,如果到2月初還沒收到繳款單,請投保單位或民眾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補發,另可多加利用健保局的「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自行下載列印電子繳款單,屆時再持單就近至金融機構、郵局、自動櫃員機或便利超商繳納即可。

遭爆用死人A健保費 北市聯醫稱舊個案:已修改通報流程

遭爆用死人A健保費 北市聯醫稱舊個案:已修改通報流程#健保費

針對媒體踢爆,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涉嫌利用「死人A健保費」,聯合醫院表示,媒體的指控是94年到97年的舊個案,其中情節較重大的案件該院在內控作業中主動移送的個案,已經針對個案全盤檢討後,已修改死亡通報流程,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時,會同步通報衛生署戶政資料,避免出現類似的空窗期。至於媒體報導指出,有某些病患因入監服刑或出國而由家人代為領藥,聯醫表示,確有部份民眾有類似要求,看診醫師礙於人情壓力,多給予病患家屬變通,此確有違健保規定,但非涉及A健保的行為,且在其他醫院也多有所聞,不過,聯醫檢討後,擬出改善措施,且三令五申主治醫師不得再因方便病患而未親自診治病人,日後確有緊急需要,將請病患家人填具代領切結書。對於遭爆利用「死人拿來A健保」,聯醫表示,經查這些案例發生在94年、95年期間,當時院方開立死亡證明後,因電腦與戶政通報未連線而出現認定時間的空窗期,經查核,聯醫確實不慎違規申報費用為1萬6662點,經健保局罰扣醫療費用約18萬元,並非外傳4千萬元。

健保費與自付額飆漲 民眾就醫小心變成冤大頭

健保費與自付額飆漲 民眾就醫小心變成冤大頭#健保費

民眾常抱怨健保費漲了好幾次,健保支出總額每年也有3%的成長,為何自掏腰包的名目還是越來越多?!醫改會劉梅君執行長表示,醫改會常接獲民眾申訴,以健保身分就醫時,被巧立名目額外收費,例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但事實上,健保給付的病床費和藥事服務費,已分別涵蓋轉床和磨粉分包的雜支。至於提前看診費則是損及病人權益,衛生署已於2010年函示縣市衛生局,禁止轄內醫療機構收取。因此,全國沒有一個縣市允許收取這三項費用。各縣市衛生局也明確表示,如果發現醫療院所收取,將以違反醫療法22條「醫療院所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之規定處罰。令醫改會擔心的是,轉床費雖已由衛生署明令禁收,也不在各縣市收費標準內,還是有民眾上網路搜尋發現,某些醫院仍公開訂定轉床費,可見縣市衛生局未能積極掌握醫療院所實際的收費狀況。法律保障民眾取得收據、明細,以及合理付費的權益。因此,醫改會特別提醒,在各地收費亂象還沒有被妥善管理之前,民眾更要張大眼睛核對收據、學會自保三撇步,拒當冤大頭。如果發現醫院擅自收取,可向衛生局、健保局檢舉,最高可處醫療院所25萬元,或按所收取之費用處五倍罰鍰。拒當冤大頭,民眾自保三撇步:學會查詢各縣市允許收費的項目與標準,避免被巧立名目收費。可上醫改會網站查詢「各縣市收費標準」的網路連結路徑。看懂收據、仔細核對,並可要求醫院提供完整明細。有問題可向健保局、衛生局、消保官,提出申訴檢舉。■ 健保局:0800-030598。■ 消保官:電話直撥1950。■ 衛生局:請洽詢醫院所在縣市衛生局的醫政科。■ 醫療院所漏開自費收據可能涉及逃漏稅,也可向國稅局檢舉。延伸閱讀「相關說明」:http://www.uho.com.tw/health.asp?aid=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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