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採訪報導)許多民眾早上起床,都需要一杯咖啡來醒神,好開啟一整天的活力,而除了三合一咖啡即溶粉之外,近期濾掛式咖啡也頗受好評,但根據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三千多件的咖啡產品進行抽查,發現「鮮一杯」旗下三種大濾掛咖啡,全都因為標示產地而不符規定,目前已遭衛生局開罰。咖啡產品標示 民眾可要睜大眼看清楚衛生局表示,依據前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公告,自97年1月1日起製造「含有咖啡因成分」液態飲料及沖泡式咖啡粉包裝,其產品之咖啡因含量標示規範,咖啡飲品所含「咖啡因含量」均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量表示,例如,咖啡因含量低於「20毫克」者,會以 「20mg/100mL以下」標示之。「即溶小包裝咖啡」需沖泡之粉末產品,其「咖啡因含量」即是產品上所標示之「每一食用份量所含咖啡因總量(毫克)」。宣稱「低咖啡因飲料」之飲品,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應等於或低於2毫克,如,咖啡、茶及可可飲料等。「咖啡因」非屬營養品,不得列入營養標示中。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法盡責提供符合規定之包裝食品標示供消費者選購,如未依本規定標示,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52條規定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