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酵母

樂田麵包屋「天然酵母」易誤導 北市要求改善

樂田麵包屋「天然酵母」易誤導 北市要求改善#天然酵母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連鎖麵包店「樂田麵包屋」標榜產品為天然酵母製作,在臺北市共有16家門市,經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其士林中正及台電大樓2家門市,發現市招廣告「自家製天然酵母」,架上陳列多款麵包標示有「自家培養天然酵母老麵種」、部分麵包標示「低糖酵母」及「耐高糖酵母」,發現酵母菌雖有自家培養,也有用快速發酵的「商業酵母」,有誤導消費者之嫌,限業者一個月內改善,逾期未改,依法可開罰4萬至400萬元。衛生局指出,在胖達人事件後,衛生福利部去年10月30日函釋,「酵母菌為天然存於自然界之微生物體,無法以人工化學合成或製造,故酵母菌應無天然或人工之區分」,也就是說酵母菌沒有所謂天然酵母或人工酵母的分別。因此樂田麵包屋市招宣稱「自家培養天然酵母老麵種」涉及易生誤解,臺北市衛生局已要求業者於1個月內將所有門市市招及麵包看板文字作適度修正,避免消費爭議。

胖達人香精風波 重罰18萬

胖達人香精風波 重罰18萬#天然酵母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胖達人香精風波,北市衛生局經查證,確定有廣告不實之行為,已經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45條之規定,重罰新臺幣18萬元的罰鍰,並要求立即撤除違規廣告,否則將按次處罰直到停止刊播(刊)為止。廣告不實重罰外 也應立即停刊誤導詞句臺北市政府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五股中央工廠後回報,得知工廠僅製作鳳梨酥伴手禮產品及少量麵包,所有麵包皆在各門市製作,使用的香料也是透過電話下訂直接配送到門市,因此北市衛生局依行政程序約談臺北總公司「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該公司聲明稿中強調「使用天然食材製造的香料(香精)」及更不添加使用「化學製造的人工香精」等廣告不實語句,經查證屬實,重罰18萬元。因胖達人在網頁上強調「從天然酵母的飼養到麵包發酵、烘焙,每一個架上的麵包,從無到有,總共需要九天的時間。正是因為這個不可取代也不可加速的過程,才讓我們的每一個麵包與眾不同。」,但衛生局卻發現公司使用的「醱寶天然酵母」,是來自臺北市伊士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且只使用在部分門市的少量非歐氏麵包上;且獨家自製的天然酵母(利用葡萄乾、水、糖發酵),用於製作當日麵包,總公司和工廠都無法進一步提出天然證明和連續發酵9天的品管紀錄,因此判定確有廣告不實部分。誤導消費者 需退費彌補衛生局不僅重罰處置、更要求立即更正、以免誤導消費者;胖達人講求的「天然、手感」,但產品加工過程不符消費者期待,顯然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者,應命限期改善。」,業者需盡速辦理退費,彌補消費者損失。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