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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繳款期限為2月底 寬限15日

補充保費繳款期限為2月底 寬限15日#保險費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健保局今(26)日提醒,102年1月的補充保險費繳款期限為102年2月底,寬限至3月15日,請單位預作繳款的準備,避免逾期。健保局表示,依據健保法的規定,各機關(構)、學校、公司、行號及團體等單位在給付6種所得或收入(超過四倍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利息、股利及租金)給民眾的當月,要扣取民眾個人2%的補充保險費,並在次月底前繳納,另外投保單位也要就當月支付的全部薪資總額與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按2%的費率繳納雇主(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繳款期限也是次月底前。健保局呼籲,因應各單位辦理補充保險費扣繳作業,已在全球資訊網,提供單位列印補充保險費繳款書的功能,另外提供單機版軟體供下載,也有列印繳款書的功能,請各單位多加運用。

二代健保新制提醒 元旦上路!

二代健保新制提醒 元旦上路!#保險費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飽受爭議的二代健保將在102年1月1日上路,衛生署提醒民眾留意健保新措施。像是一般保險費費率從5.17%調降為4.91%,另6項特定所得將按費率2%計收補充保險費。個人之所得有下列6項單次所得金額達5千元以上,而未超過1千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費;一、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二、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三、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四、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五、利息所得。六、租金收入。雇主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雇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也要計繳2%補充保險費。返國投保等待期由4個月延長為6個月。長期出國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的民眾,返國時應先洽戶政單位恢復戶籍,以恢復戶籍當天回溯2年的期間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則恢復戶籍當天立即可參加健保;如果該期間沒有參加健保紀錄,就要再等6個月才符合健保資格。另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辦理出國停保的民眾,於返國復保後應投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民眾接受居家照護的部分負擔,由醫療費用的10%調降為5%。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受門診、急診或居家照護服務,可以減免20%部分負擔;102年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共計有45個鄉、鎮、市、區。民眾就醫因故未帶健保卡的補卡期限,由7日延長為10日。民眾欠費除非經健保局查證與輔導後,確認具有繳納能力,但卻故意拒不繳納,才會遭到鎖卡。面對新的一年,除了二代健保上路,還有其他像證所稅等新制也開始實施,民眾雖怨聲連連,但還是得遵守新規定,以免保不了荷包還得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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