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用藥

老婦「日吞50顆藥」險出事!醫建議:可做「藥物健檢」替藥量瘦身

老婦「日吞50顆藥」險出事!醫建議:可做「藥物健檢」替藥量瘦身#重複用藥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吃藥是為了治療身體疾病,但吃太多藥反而會成為人體負擔。55歲的陳女士,因有三高及糖尿病等慢性病困擾,常覺得身體到處都不舒服,一度同時在12個不同科別就醫,每天要吃下35種藥物,加起來超過50顆,但仍然覺得身體沒有好轉,兩年前輾轉到花蓮慈濟醫院高齡整合照護科就醫,才將藥物縮減為先前的三分之一,精神與身體狀況也大為改善。

導正多重用藥處方 替精神患者把關

導正多重用藥處方 替精神患者把關#重複用藥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醫院申報資料經專業審查後發現,有精神科案件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以及申報藥量和品項過多不符醫療常規,且大量使用高價昂貴藥品之事;再另外分析各醫院之醫師別平均每日精神疾病藥費,結果顯示,各醫院之醫師別平均每日精神疾病藥費由最低17元至最高236元,每日藥費申報有數倍之差異,中央健康保險署特別函請指標值偏高項目的醫院進行內部管理。避免浪費健保資源和危害用藥安全 健康署進行管理 若經輔導且追蹤發現醫院申報情形未見改善者,基於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和導正多重用藥,可能影響病患用藥安全,健康署將請醫院根據「全院整體性」之管理單價指標調整,讓少數偏離常態、明顯用藥異常或單一處方藥物開立品項過多的醫院檢視其用藥之合理性,但並未針對個別醫師或病患限制處方特定藥品。因為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若病人符合主管機關核准藥品許可證登載之適應症及本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且是病人病情治療所需,臨床醫師處方選用時,健保均會給付,故病人的就醫權益方面不受影響。處方應依病情適當開立 不該以高單價申報者為優先考量此管理措施是為了導引少數用藥偏離常態、異常集中使用高價藥物或多重用藥的不合理型態醫院,他們應以病患用藥安全為考量,確實依病人病情治療開立需要的處方,避免多重用藥並提供患者適切及有良好品質之醫療。目前精神疾病用藥在101年已達97億元,且持續成長中,健康署籲請大家能共同珍惜健保資源,避免重複用藥,及審慎選擇合理之劑型、含量或規格藥品,一起替弱勢病人的用藥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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