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防治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除了讓所有性侵犯都納入刑後強制治療的範圍,彌補空窗期,同時增訂未成年犯,經評估認為有必要後,也應接受強制治療,不過化學去勢這項,只放在附帶決議中再研議,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在衛生署的評估,化學去勢後,並沒有很好的成效。而這次修法也沒有將公佈性侵犯個資納入法條,江宜樺強調,學校或托兒所,都可以查詢性侵犯的個資,而修法後,這些高風險性侵犯都已強制接受治療,沒必要再全面公布個資。雖然不會全面公布性侵犯的個資,但江宜樺表示,如果性侵犯出獄後,沒有定期報到、接受治療,因此被通緝的話,就會公布個資。※新聞內容由公視晚間新聞提供失眠傷神又傷身 恐增加45%心臟病風險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991&HN_Yr=0&HN_Mon=0自殺最難過的… 是留下來的親人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001&HN_Yr=0&HN_Mon=0小心「肝」爆掉了! 「健康搜查隊」追蹤無聲器官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004&HN_Yr=0&HN_Mo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