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顏佩瑩/綜合報導)現代人由於外型美觀及方便因素,常常會使用隱形眼鏡,但若使用未經核准之產品、不遵照鏡片使用方法或不遵守使用上的注意事項,常會造成角膜潰瘍、角膜炎、結膜炎、虹彩炎等傷害,嚴重者恐導致眼睛失明。依據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之規定,隱形眼鏡為醫療器材列管,產品上市販賣前,須通過查驗登記審查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為確保消費者之視力健康及安全,在選購彩色隱形眼鏡前,應檢視產品之許可證字號,及產品其他相關說明書,並確認醫療器材之標籤、仿單及包裝之標示內容,並依產品使用說明書所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妥為使用,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依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彩色隱形眼鏡說明書應加註「配戴隱形眼鏡操作方式暨注意事項」,其中載明因個人體質不同,隱形眼鏡配戴時間請遵照眼科醫師指示,初次配戴者可每日配戴4至6小時開始,逐步增加配戴時間,且應於睡前摘下,當眼睛感到異常時,請盡快洽眼科醫師診治,才能保障消費者之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