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元旦新制一次看!多項攸關民眾荷包的新制即將上路,包括最低基本工資調升1,470元、逾800萬人需多繳保險費33元,國民年金「這6項」最高每月多領355元⋯等,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受惠一族,快看《優活健康網》幫您整理好10大「元旦新制」民生議題一次掌握!
2024元旦新制一次看!多項攸關民眾荷包的新制即將上路,包括最低基本工資調升1,470元、逾800萬人需多繳保險費33元,國民年金「這6項」最高每月多領355元⋯等,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受惠一族,快看《優活健康網》幫您整理好10大「元旦新制」民生議題一次掌握!
2023年元旦新制搶先看!基本工資、零股交易、年齡18歲就視同成年人、勞保費調漲等6大制度上路,到底有哪些新規定登場?民眾權利有什麼改變?《優活健康網》為您整理6大新制懶人包一次看!
(優活健康網記者馮逸華/綜合報導)本周末就即將告別2021年、迎向2022年的開端!而攸關民眾荷包和企業權益的重大民生新制,又有哪些自明年1月1日起就要開始上路呢?以下整理出2022元旦新制懶人包,包含基本工資上漲、疫苗強化接種等「6大新制」,一次通通告訴你! 1. 基本工資連6漲!時薪160元調整至168元 2022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每月2萬4,000元調整至2萬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60元調整至168元,約250萬民勞工可受惠。若雇主未給足額,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可開罰2萬元至100萬元。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隨著基本工資調漲也會跟著調整,預估將分別影響逾349萬人及逾151萬人。 2. 防堵COVID-19擴散,24類人上工前需加強接種 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等四部會管理的多項場所從業人員,如補習班、KTV、學校、長照據點等,以及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工作人員,意即COVID-19疫苗公費施打對象第1、2、3、7類,需完整接種2劑疫苗後滿14天才可上工。民眾若不確定自己是否為強化接種對象,可至疾管署公告的清單參照。 若來不及完成施打2劑,或是經由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證明者,則須定期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或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陰性報告。 3. 避免小額消費洗發票拚中獎,符合4大要件者不給獎 財政部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為避免部分民眾有意以小額方式洗發票張數,試圖提升中獎機率,自2022年起,倘若中獎人同時符合「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且金額微小的發票、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當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等4大要件,經查明後可不予給獎。 4. 教召新制試行 國防部將原本後備軍人2年召集1次、1訓7天,自2022年開始,改為1年1訓、一次14天。由於新制教召天數較長,國防部會以2次註記,以示公平。 課程方面,射擊訓練從12小時增至28小時,總發數從86發提升至183發;戰鬥教練也從12小時變為56小時。此外,新制沿用舊制「後退先用、優先選用8年內退伍人員」的原則,安排在2022年第一至三季試行、第四季完整檢討。 5. 國道散落物,取消前30分鐘免費 考量歷年車輛貨物散落影響行車安全的案例逐年增加,高公局修訂「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依第25條原先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時,若載運物品散落在車道或路肩,只要30分鐘內可以移走,就不會收費。 自2022年起,只要物品掉落國道便會收費3千元,每多30分鐘再加3千元,若是占用2個車道費用加倍,提醒駕駛務必把貨物妥善綑紮後再上路。 6. 自動販賣機需開立發票 財政部宣布,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以及收取停車費的業者,2022年起需要逐筆開立統一發票。考量商家需要時間更新設備,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食品、飲料販賣機者,有6年輔導期;2022年1月1日後取得食品、飲料販賣機,和所有使用停車場繳費機者,給予1年輔導期。輔導期間不會開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為支持家庭育兒及減輕負擔,自109年1月1日起,滿2歲幼兒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費用補助可以銜接發放至未滿3歲,預估約1萬6千名兒童受惠。此外,放寬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服務使用者,得請領生活補助費,新增身心障礙者求職期間的所得免計入家庭總收入的規定,並將不動產限額自108年的650萬元放寬為109年的706萬元,預估約4千餘人受惠。衛生福利部說明,屢有家長反應滿2歲幼兒無法順利進入幼兒園衍生家庭照顧困擾,因此與教育部協調,讓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滿2歲幼兒未滿3歲期間,在銜接就讀幼兒園前,仍然可以獲得每月托育費用補助,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將共同匯入家長指定帳戶,讓家長可以安心工作,減輕育兒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基於簡政便民,倘若108年12月31日前持續送托原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2-4歲育兒津貼的家長,毋須重新申請;至於已送托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但未申請托育補助、或是變更送托對象(如托嬰中心轉送托保母、幼兒園轉送托保母)、或目前領取育兒津貼,在109年1月1日後發生送托事實的家長,則必須向托育所在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只要在109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就可以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籲請民眾注意相關申請規定。衛生福利部同時表示,為鼓勵身心障礙者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及投入職場,促進身心障礙者社區參與,自109年1 月1 日起,放寬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服務使用者,得請領生活補助費,而此類身障者在求職期間的所得,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可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核算。此外,申請相關補助審查條件中的不動產限額規定,也依社會救助法公告的臺灣省所訂標準,由108年的650萬元調整為706萬元。衛福部提醒,已經在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機構接受服務的民眾,如果有經濟困難,可以攜帶身心障礙證明及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即可獲得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