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日前,行政院將《醫糾處理與補償法》草案,送進立院審議,強制規定醫療糾紛須先到各地衛生局調解。對此,台灣醫改會則出面指出,此草案的修訂,對於醫療糾紛不會有太大的幫助,據調查九成的衛生局也都不看好,並呼籲,更進一步的修改草案內容。根據醫改會調查顯示,民眾面對醫療糾紛,最希望能了解真相與要求道歉,其次才是賠償。而台大醫院吳建昌醫師11月完成的全國民調也顯示,相對於6成民眾希望補償或懲罰醫師,高達9成民眾希望醫糾處理能改善醫療品質或瞭解真相。另外,醫改會也指出,醫改會10月份針對近一年遭受醫糾傷害的求助民眾所做調查發現,醫糾民眾對衛生局調解產生不滿是因為,許多民眾並不信任衛生局,擔心衛生局效率差,以及衛生局人員態度不佳。其中,之前經由衛生局調解過的病患家屬,有超過四成皆認為,衛生局的調解無法幫助釐清真相,或化解誤會。其中,醫改會調查更顯示,有九成的衛生局對於推動強制調解新制感到擔憂。所有受訪縣市都擔憂調解案件一旦增多,以衛生局現有經費與人力根本「吃不下來」,反而可能降低調解品質與成功率,或拖延醫糾處理時程。對此,醫改會則呼籲,行政院應重新修訂草案,並取提出三大修改要點,包括,參考德國模式,將原來的調解會正名為「醫療鑑定調解會」,並增列條文,明訂醫糾調解應於調解前,先進行行政調查、簡易鑑定。中央應督責成立專業鑑定機構。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應負責任,由中央統籌負責調解委員有關調解及簡易鑑定之訓練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