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

吳淡如節目閃避法規 醫師隔空問診條件多

吳淡如節目閃避法規 醫師隔空問診條件多#權益

根據平面媒體報導,知名作家吳淡如所主持的廣播節目中,邀請到中山醫院耳鼻喉科主任李宏信醫師,主講關於耳鳴相關的醫療知識與教育,當中開放民眾call-in電話,由工作人員蒐集問題後,再由醫師回答。原本是一個不錯的互動,但是卻遭到主管機關的關切,讓主持人吳淡如氣得在節目中開砲,說此舉根本就是剝奪聽眾的權益。主管機關則認為,醫師沒有親自問診、判斷,是不能給予任何處方或是解決方法,否則就會觸犯醫師法。根據台灣醫界雜誌一篇「新世紀醫療革命—遠距醫療」的文章表示,隨著網路科技的快速發展,遠距醫療正日益走近我們的現實生活。「遠距醫療」顧名思義就是結合醫療、通信和電腦科技,使病患的資料及醫師的專業知識能跨越時空的限制,進行遠距診斷、遠距會診、遠距治療、居家照護及臨床教學、醫師繼續教育等,其目的是藉由無遠弗屆的網路,將醫學中心的醫師和護理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服務,提供給偏遠及離島地區的民眾、醫師和護理人員,以提升基層醫療品質、均衡醫療資源。但是該文章也表示,在台灣有幾個遠距醫療的挑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令問題,目前現行的醫療法規當中,醫師只能夠針對山上、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因應醫療的需要,可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的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進行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也就是說,如果要隔空問診,目前只能限定在遠距離的地方,如山上、離島,或是在急救的時候,而且必須要由當地政府所任可以的醫師才行。至於吳淡如小姐所開設的節目,遊走在醫療法規邊緣,當然被主管機關警告。小腸卡子宮寬韌帶破洞 產婦險送命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45&HN_Yr=0&HN_Mon=0打完玻尿酸別泡溫泉 以免影響療效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48&HN_Yr=0&HN_Mon=0婦人車禍重度昏迷 兩次手術挽回生命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42&HN_Yr=0&HN_Mon=0

藥價調整 衛署:確保民眾用藥品質與權益不受影響

藥價調整 衛署:確保民眾用藥品質與權益不受影響#權益

健保支付藥品價格比藥品實際價格高,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健保局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進行2年1次的例行性藥價調查後的調整,新藥價將於今年12月1日生效。此措施符合民眾希望合理縮小藥價差,不應支付超過市場價格太多。藥價調整可以使健保醫療支出維持穩定,因人口老化及科技進步,健保局須不斷引進新藥(如治療癌症、重大傷病、罕病及老化引起之疾病)及擴大藥品適用範圍,以維護民眾用藥品質。藥價調整還可以抵銷一部分新增支出,避免健保虧損擴大,為民眾看緊荷包。衛生署指出,藥價調整並不會造成產業緊縮,因為藥界仍有許多新藥上市,整體營收仍然增加。而且,本次調整又特別對於藥廠符合國際公認標準(PIC/S GMP)的藥品給予較優惠的藥價,有助於生技產業長期發展。對於藥界提出有58項新上市藥品被砍價,經健保局清查,僅有8項為新上市且未銷售,其餘均已上市多年,且有些已過專利期,有許多替代藥品。健保局於10月28日、29日與研發廠商及代理廠商面對面溝通,對所提出的疑義,經評估合理性,考量採納下列事項:一.對於99年10月以後才列入健保給付的新藥,尚未銷售而被調整者,將恢復其原來健保支付價格,不予調整。二.基於原廠品牌使用已很普遍,因此對於產地在十大先進國家的原廠藥品,進一步研議可否與PIC/S GMP廠藥品一樣,給予劑型別下限價的保障價格。三.上述以外,若尚有因不敷成本而可能退出,致影響民眾權益者,廠商可提出調高藥價的申請。衛生署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規定,每二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是98年10月1日,本次藥價調整的新藥價生效,已較原訂時間多二個月緩衝期。在維持健保財務穩定前提下,同時考量民眾用藥權益及藥品的合理成本,以及兼顧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所有藥品品項的「不調整值」由上次之6%,本次調整已放寬為15%,藥價差「最大調幅」由60%縮小為40%,雖然與藥界提出的「不調整值」25%與「最大調幅」20%有差距,但這已是兼顧產業發展與健保財務的適當方案。

精神病友及家屬受多重「權益」保障 你不可忽視!

精神病友及家屬受多重「權益」保障 你不可忽視!#權益

文/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社工師侯曉雅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社會工作室在去年(99年度)曾舉辦家屬座談會,辦理法律權益的講座及家屬綜合座談,主要是讓家屬了解該如何維持及捍衛家屬應得的法律權益,並且促進與家屬的醫療合作關係。擁有專業法律背景的陳正興醫師,在經營精神病友的權益有著深遠的看見及努力,在會中提升與會家屬的權益及知識。「權益」意味著公平、衡平、平等對待,在法律上的意義是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會中,陳正興醫師根據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分別以稅法、民法、精神衛生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法條來做詮述,以下就此統整摘要:一、 權益部份:所得稅: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病人可列報身心障礙扣除額104,000元。遺產稅: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且未拋棄繼承權者,繼承人於申報遺產稅時,得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扣除身心障礙扣除額557萬元。牌照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免徵汽車牌照稅(汽車燃料稅沒有免徵)。其他:停車/健保費補助/租貸房屋租金補助/生活輔助器具補助/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交通優待/專用牌照/學費優待/就醫優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公益彩卷經銷商/購屋利息補助/勞保失能給付。二、保護部份:對精神病人不得有遺棄、身心虐待、強迫或誘騙病人結婚、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病人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其他對病人或利用病人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嚴重病人應設置保護人(嚴重病人是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嚴重病人情況危急,非立即給予保護或送醫,生命或身體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由保護人予以緊急處置。監護宣告: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規定,變更為輔助之宣告。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輔助宣告: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為訴訟行為。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有位家屬詢問若病友有暴力行為的傾向,家屬請警察協助就醫卻遭到拒絕,該如何處理;陳正興醫師表示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若病友友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表示有傾向就可、不必有實際行為),當地主管機關就有責任立即護送病友至適當的醫療機構就醫。謝家佩醫師表示平日對病友的觀察很重要,若有症狀出現,應該提早就診,以減低住院的機會;然急性症狀期的病患很難有病識感,鼓勵家屬多與病友溝通,引導病友自身如何面對疾病,提高疾病的認知,家屬亦勿過度承擔責任而使自身身心健康受威脅,宜多與尋求社會資源來協助。盧護理長亦表示急性症狀期應該著重在症狀的處理,待穩定或慢性期時,與病友討論、讓其能夠自行比較病況的差異,進而提供疾病及藥物的衛教、並加強自我照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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