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藥物過敏可以申請藥害救濟 您知道嗎?!
一顆小小的口服藥竟引起莫大且危及生命安全的過敏反應。命撿回來了,但是還可以申請「藥害救濟」,您知道嗎?千萬不要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藥劑科侯芳敏總藥師表示,47歲陳小姐,無任何遺傳性疾病或慢性病,經醫師問診也表示在飲食及藥物也未曾發生過過敏史,這次就醫時診斷為分裂情感性疾病,開立Carbamazepine在服用7天後,陳小姐發現手臂出現些許紅疹且有搔癢症狀,起初不以為意,12天後因高燒(41℃)、全身起皮疹及水泡、口腔黏膜潰瘍、全身水腫,至台中醫院急診求助,並經整型外科及感染科醫師聯合診治,診斷名稱為疑似Carbamazepine allergy之史蒂芬強生症候群(Steven-Johnson Syndrome)。
侯芳敏說明,經醫師建議下,患者接受在加護病房隔離治療,雖然過程中患者十分痛苦,家屬的精神壓力也非常大,認為本來健健康康的人為什麼服用了一顆藥物後會導致這麼嚴重的後果,經由藥師向家屬針對使用Carbamazepine不良反應的解說,並協助家屬了解並申請藥害救濟後,家屬逐漸釋懷並對患者的健康狀況抱有樂觀的期待,2個月後經由台中醫院醫療團隊的合作治療下痊癒出院, 並且透過運用團隊資源整合,在病人紙本病歷和電子醫令上註記過敏反應藥品達減少病患對相同藥品再發生過敏危險的發生。
侯芳敏進一步表示,藥品的使用在以治療疾病及維護人類健康為目的,然而因藥品的特性、用藥者個別體質及病情之差異,以致在合理用藥之情況下發生無法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導致病患嚴重殘疾甚至死亡;用藥受害民眾之求償如果僅有訴訟一途,因責任認定複雜,必然曠日費時,不僅對受害者之救助緩不濟急,對廠商及醫療機構聲譽之損失亦難以估計。因此,行政院衛生署規劃藥害救濟制度,以保障正當使用合法藥物,使民眾在依仿單使用合法藥物出現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事件時,可以獲得及時之救濟。
侯芳敏提醒,最常發生藥品不良反應是痛風的藥品allopurinol,癲癇的藥carbamazepine,止痛消炎diclofenac,消炎,baktar,抗生素penicillin預防心肌梗塞Aspirin等…。所以使用藥品時要非常小心注意有沒有皮膚疹,噁心、嘔吐、頭暈、拉肚子等不良反應的發生,有發生時請立即停藥,回醫院處理。
史蒂芬強生症候群:
由藥物引起導致皮膚廣泛性脫落、壞死及黏膜糜爛等不良反應,其臨床特徵包括了特有的皮疹和黏膜侵犯,其皮疹為典型的圓環狀,黏膜則有兩處以上之侵犯,常為口、鼻、眼、生殖器及肛門等部份,會嚴重波及身體許多器官。
如:肺、肝、腎、腸胃及血液系統時,造成體液喪失、體溫調節失調及代謝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