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最好在33歲前生育 超過38歲「事倍功半」
2011/10/28(2022/3/15 19:45更新)
晚婚、遲育浪潮正衝擊臺灣,國民健康局97年「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研究」調查設籍台灣地區年滿20歲至49歲女性顯示,未婚婦女有四成四(44.43%)將來願意結婚,但年齡越高,結婚意願越低;女性初婚年齡中位值自民國69年的約23.4歲延後至98年約28.4歲;婦女生育第一胎年齡自69年的約23.5歲,延後至98年近29.3歲。
生育的黃金期,常常也是職涯打拚的黃金期,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提醒有生育意願的民眾,絕對要注意生育時鐘,錯過黃金期,再卓越的技術也難以幫上忙。想生,最好趕在33歲以前做人成功!超過38歲就會事倍功半,40歲以上很難!千萬不要因為忙碌而輕忽或鐵齒,否則,將可能留下終身的遺憾。另若需實施人工生殖,請民眾務必尋求合法之人工生殖機構施行,並與醫師溝通較適合的人工生殖方式及胚胎植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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