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學生喝飲料卻食物中毒 30師生送醫治療
2011/12/27(2022/3/15 18:16更新)
日前桃園縣觀音國小老師買飲料請學生,沒想到喝完茶後,老師跟29名學生突然間頭痛、頭昏、噁心及腹痛等症狀,經過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治療後,目前都已無大礙。桃園衛生局已採集相關的飲料與嘔吐物等檢體,送往食品藥物管理局化驗,如果檢驗出有病原菌,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圖片為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導單張,翻攝自食品藥物管理局。)
針對這起師生飲用茶飲後出現身體不適的事件,桃園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連恆榮科長表示,醫院初步診斷可能是綠茶添加糖精無法代謝所致,但坊間綠茶糖精過量情況不多見,且學生出現腹痛、嘔吐等都是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狀,極可能是食物遭細菌、病毒污染所致,正針對可能造成污染菌類,如大腸桿菌、黃金葡萄球菌等進行檢驗。
根據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文章表示,食品中毒是指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且發生相似的症狀,就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通常引起食物中毒的有細菌、病毒、天然毒素與化學物質,常見的細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病毒則有諾羅病毒等。天然毒素則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化學物質則有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該文章表示,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是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污染的食品等,都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1週到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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