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空氣汙染物 推空汙管制
2012/5/9(2022/3/15 19:32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環保署已正式公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為空氣污染物」,將優先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申報法制作業。環保署認為科學上對於溫室氣體物質排放間接影響生活環境及妨害國民健康的證據及論述已明確,因此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空氣污染物的定義,因此環保署將上述溫室氣體公告為空氣污染物,以明確法律建立機制。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是一個全新的法律,世界各國針對溫室氣體的議題論述各有不同,管理方式及程度也互有差異,環保署指出,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或是持續審議,其實都是刻不容緩的工作,環保署有義務依據現有法律工具,將及早進行基線資料建立,同時推動業者減量的明確的法律。
環保署指出,未來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所推動的各項溫室氣體管制工作,均會以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現行規範架構下進行,配合該法立法進度及內容,在該法順利完成立法以後,讓管理工作得以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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