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30分鐘恐曬傷 防曬可別少
2012/7/23(2022/3/15 18:15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今年夏天特別熱!台北市已經連續七天突破攝氏37度的高溫,在艷陽高照的情況下,紫外線指數很容易達到過量級甚至危險級,在烈日下曝曬15至30分鐘就可能曬傷。您是否已經準備好了防曬措施呢?
澎湖縣衛生局指出,夏日防曬,千萬別偷懶,適度的防曬可避免肌膚曬黑或曬傷,只要出門時穿上輕薄的長袖衣物、戴上太陽眼鏡、撐陽傘或戴遮陽帽,並於出門前30分鐘塗抹防曬產品,都是簡單易行的防曬方法,可遮蔽直射的陽光。
鄭鴻藝局長表示,市面上的防曬產品琳瑯滿目,有塗抹或噴霧等,用法各不相同,防曬係數也是消費者選擇時的重要參考,一般常見的防曬效果標示有SPF與PA兩種: SPF主要為抗UVB之效果指標,數值愈高代表延緩肌膚被曬傷的時間就愈長,我國對防曬化粧品之標示規定,最大上限為50,高於50者以50+表示之。 PA則是防禦UVA之效果指標,「+」號愈多表示其防護能力愈好,主要可分為3等級:+、++及+++。
鄭局長強調,要注意的是,防曬產品的效果,並不會隨著防曬係數倍增而等比例增加,民眾還是要依照活動性質和個人的膚質,挑選適合自己的防曬產品。從事戲水、爬山、郊遊等戶外活動時,才需使用防曬係數較高的產品,由於防曬產品的效果容易因為出汗、毛巾擦拭或戲水而減弱,建議每隔2小時補充適量的防曬產品。至於脖子後方、耳朵、腳背都是容易被忽略的地方,也要注意防曬。
食品藥物管理科馬金足科長呼籲,民眾應注意陽光和紫外線照射最強的時候,通常是在上午10時到下午2時,最好避免暴露在炙熱的陽光下,還要多補充水分並且盡量待在陰涼處,以免中暑。若要選購防曬產品,就要挑選具有衛生署許可字號的產品,使用前先閱讀使用說明,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才能讓您的肌膚健康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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